索引号 | llyqb-/2020-0503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0-05-03 |
文号 | 浏览量 |
为进一步推进龙陵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党内法规,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学习制度。
第一条龙陵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为: 陈重彩龙陵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党组书记
钟天阳龙陵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杨冬梅龙陵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尹兴远龙陵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陈 典龙陵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学习秘书)
学习时可根据学习内容吸收单位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参加。
第二条龙陵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首要任务,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
第三条 龙陵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园区发展建设的业务技能。
第四条 龙陵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形式:集体学习研讨、中心组成员专题讲座或辅导报告、个人自学、专题调研。
第五条 龙陵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月集中开展1次专题学习和研讨,全年不少于12次,每次集中学习要有中心议题,参学人员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学习秘书做好会议记录,严格考勤,请假需报党组书记批准;集体学习研讨每季度不少于1次,要求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者理论文章。
第六条 龙陵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组成。
第七条龙陵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党组书记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书记不能参加学习时,由主持党组日常工作的负责人代行职责。党组负责宣传思想工作的成员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直接责任人,主要职责是配合党组书记做好学习的组织工作。
第八条 龙陵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年初按照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年度学习计划党组审定后施行,并报送上级党委宣传部、组织部或者有关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备案
第九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为进一步推进龙陵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党内法规,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学习制度。
第一条龙陵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为: 陈重彩龙陵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党组书记
钟天阳龙陵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杨冬梅龙陵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尹兴远龙陵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陈 典龙陵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学习秘书)
学习时可根据学习内容吸收单位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参加。
第二条龙陵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首要任务,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
第三条 龙陵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园区发展建设的业务技能。
第四条 龙陵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形式:集体学习研讨、中心组成员专题讲座或辅导报告、个人自学、专题调研。
第五条 龙陵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月集中开展1次专题学习和研讨,全年不少于12次,每次集中学习要有中心议题,参学人员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学习秘书做好会议记录,严格考勤,请假需报党组书记批准;集体学习研讨每季度不少于1次,要求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者理论文章。
第六条 龙陵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组成。
第七条龙陵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党组书记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书记不能参加学习时,由主持党组日常工作的负责人代行职责。党组负责宣传思想工作的成员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直接责任人,主要职责是配合党组书记做好学习的组织工作。
第八条 龙陵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年初按照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年度学习计划党组审定后施行,并报送上级党委宣传部、组织部或者有关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备案
第九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龙陵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5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