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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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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lgtj/20260824-00007 发布机构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行政处罚 发布日期 2026-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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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土地
对龙陵县碧寨乡中心学校法人的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行为类型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类别处罚内容处罚决定日期数据来源单位
龙陵县碧寨乡中心学校廖双发龙自然资罚字〔2026〕第16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订)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2018年1月擅自占用龙陵县碧寨乡梨树坪村老寨子组处(地块一梨树坪综合教学楼小学,地块二梨树坪综合教学楼幼儿园,地块三梨树坪综合教学楼中心学校)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现状用途为学校、幼儿园等。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订)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第四十二条、云南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云国土资[2010]288号)第三部分第一条第4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修订)第五十七条、云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附件2:云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土地类第5序号的规定。没收违法建筑、罚款1、没收当事人在龙陵县碧寨乡梨树坪村老寨子组处(三个地块)非法占用的15922.8平方米土地上的建筑物:框架结构房屋7幢,建筑面积6260.96平方米,砖混结构房屋3幢,建筑面积194.24平方米,混凝土路面6024.5平方米。
2、给予当事人罚款计人民币:贰拾万捌仟伍佰贰拾叁元伍角整(¥208523.5)(计算方式:2895.83平方米+741.84平方米+1291.87平方米=4929.54平方米,4929.54平方米×20元/平方米=98590.8元,6983.26平方米+3863.89平方米+146.12平方米=10993.27平方米,10993.27平方米×10元/平方米=109932.7元,98590.8元+109932.7元=208523.5元)。
2026/08/24龙陵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