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龙陵景佑商贸有限公司 | 卢申彩 | 龙自然资罚字〔2026〕第15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订)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 | 019年9月擅自占用镇安镇镇安村西门二组鸭子窝处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现状用途为房子、水泥地坪。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订)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第四十二条、云南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云国土资[2010]288号)第三部分第一条第4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修订)第五十七条、云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附件2:云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土地类第5序号的规定。 | 没收违法建筑、罚款 | 1.没收在镇安镇镇安村西门二组鸭子窝处非法占用410.95平方米土地上的建筑物(砖木结构房屋1幢,建筑面积48.50平方米,混凝土地坪1段,建筑面积352.68平方米,简易房1幢,建筑面积8平方米)。 2.给予罚款计人民币:伍仟贰佰贰拾柒元贰角整(¥5227.2)(计算方式:111.77平方米*20元/平方米=2235.4元,299.18平方米*10元/平方米=2991.8元,2235.4元+2991.8元=5227.2元)。 | 2026/08/14 |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