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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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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lgtj/20260723-00019 发布机构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行政处罚 发布日期 2026-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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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土地
对龙陵县龙新乡龙新村村民委员会(法人)的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行为类型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类别处罚内容处罚决定日期数据来源单位
龙陵县龙新乡龙新村村民委员会杨德好 龙自然资罚字〔2026〕第13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订)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四十四条的规定。2025年地块一、2020年地块二,擅自占用龙陵县龙新乡龙新村街脚处、龙陵县龙新乡龙新村街边处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现状用途为水池、房屋等。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订)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第四十二条、云南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云国土资[2010]288号)第三部分第一条第4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修订)第五十七条、云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附件2:云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土地类第5序号的规定。没收违法建筑、罚款1.没收龙陵县龙新乡龙新村村民委员会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水泥地坪1块(建筑面积973.77平方米),框架结构房1幢(建筑面积286.26平方米),砖木结构房屋2栋(建筑面积99.03平方米),水泥地坪1块(建筑面积689.06平方米)
2.给予罚款计人民币:壹拾玖万零捌拾柒元捌角整(¥190087.8)(计算方式:915.69平方米*20元/平方米=18313.8,1717.74平方米*100元/平方米=171774元,171774元+18313.8元=190087.8元)。
2026/07/23龙陵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