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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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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lgtj/20260624-00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行政处罚 发布日期 2026-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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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土地
象达镇邦工村委会邦工一组(法人)的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行为类型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类别处罚内容处罚决定日期数据来源单位
象达镇邦工村委会邦工一组郑世东龙自然资罚字〔2026〕第02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修订)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2019年2月擅自占用象达镇邦工村邦工一组洼子园处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现状用途为活动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修订)第七十六条,云南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云国土资【2010】288号)第三部分第一条第4项的规定。没收违法建筑、罚款1.没收在象达镇邦工村邦工一组洼子园处非法占用914平方米土地上的建筑物(砖木结构房屋1幢,建筑面积192.26平方米,混合结构房屋1栋,建筑面积34.53平方米,钢架棚2栋,建筑面积132.28平方米)。
2.给予罚款计人民币:玖仟壹佰肆拾元整(¥9140)(计算方式:914平方米*10元/平方米=9140元)。
2026/05/21龙陵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