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llgtj/20260624-00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
| 公开目录 | 行政处罚 | 发布日期 | 2026-06-24 |
| 文号 | 浏览量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数据来源单位 |
| 象达镇邦工村委会邦工一组 | 郑世东 | 龙自然资罚字〔2026〕第02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修订)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 2019年2月擅自占用象达镇邦工村邦工一组洼子园处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现状用途为活动场。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修订)第七十六条,云南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云国土资【2010】288号)第三部分第一条第4项的规定。 | 没收违法建筑、罚款 | 1.没收在象达镇邦工村邦工一组洼子园处非法占用914平方米土地上的建筑物(砖木结构房屋1幢,建筑面积192.26平方米,混合结构房屋1栋,建筑面积34.53平方米,钢架棚2栋,建筑面积132.28平方米)。 2.给予罚款计人民币:玖仟壹佰肆拾元整(¥9140)(计算方式:914平方米*10元/平方米=9140元)。 | 2026/05/21 |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