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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发布机构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行政处罚 发布日期 2025-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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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土地
对红塔区金标劳务部(个体工商户)(法人)的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行为类型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类别处罚内容处罚决定日期数据来源单位
红塔区金标劳务部(个体工商户)李天标龙自然资罚字〔2025〕第22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红塔区金标劳务部(个体工商户)于2024年3月擅自占用镇安镇大坝村村民委员会大坝第四、五村民小组处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现状用途为铁塔用地等。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修订)第五十七条、云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附件2:云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土地类第5序号的规定没收违法建筑、罚款1.没收在镇安镇大坝村村民委员会大坝第四、五村民小组处非法占用110.95平方米土地上的建筑物:铁塔1个(占地面积110.95平方米,建筑面积110.95平方米)。
2.给予罚款计人民币:贰万贰仟壹佰玖拾元整(¥22190)(计算方式:110.95平方米*200元/平方米=22190元)。
2025/11/18龙陵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