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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56-4/20250703-00003 发布机构 龙陵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5-07-03
文号 龙财发〔2025〕21号 浏览量
主题词 财政
龙陵县财政局关于龙陵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27号建议答复的函

郭永能代表:

你在龙陵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调整边民补助范围和标准的建议》(第27号)已收悉。接件后龙陵县财政局高度重视,经局领导专题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是边民补贴标准是严格执行国家发放标准,地方无权擅自修改标准。二是在职或退休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国企职工明确规定不能享受补贴。三是结合财力情况在下一次补助标准制定中补贴对象修改增加“直系亲属在木城乡范围内居住6个月以上的木城籍学生纳入边民补助范围”。

感谢你们对财政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龙陵县财政局      

2025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