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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57-2/20250627-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民政局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5-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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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龙陵县民政局 龙陵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龙陵县政协第十届第四次政治协商会议 第10040023号提案答复的函

王星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有效落实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的提案(10040023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政策执行方面

龙陵县严格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6〕5号)规定,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云南省户籍的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及家属;护理补贴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家庭中本人和家属享受低保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可同时享受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目前,龙陵县残疾人护理补贴和生活补贴执行标准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90元;一级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二级残疾人护理补贴为每人每月90元。2025年1—6月,享受残疾人生活补贴2.2万人次,发放资金197.87万元;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2.3万人次,发放资金213.4万元。

二、申领程序方面

龙陵县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6〕5号)规定,按照“本人自愿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核实后初审—县级残联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定”进行办理申领程序,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都能享受到应有的政策待遇。同时,加大对残疾人群体的动态监测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依法依规落实保障待遇,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三、政策宣传方面

充分考虑到残疾人获取信息的特殊要求和实际困难,在宣传方面,一是在日常入户走访时,主动与残疾人家庭和其他村民进行沟通,介绍和解释有关残疾人的政策情况,特别加强对已办理了残疾证的残疾人进行政策宣传,使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其家属知晓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二是依托县级各类宣传活动,联合县残联等有关部门在人员较为密集的场所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加强对残疾人有关政策的宣传。同时,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化管理。坚持用好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系统,及时处理“跨省通办”“全程网办”信息,促进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精准落实率。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严格落实好残疾人保障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形成上下工作合力,做到应补尽补、精准补贴,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充分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继续对民政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龙陵县民政局        龙陵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