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7-2-/2020-0728007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0-07-11 |
文号 | 浏览量 |
段玉萍委员:
您在龙陵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0075号提案《关于促进我县居家养老服务质量发展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我县养老服务工作的推进,我县以敬老院集中供养和居家养老两种模式并行养老服务。目前,我县已建成并投入使用8所敬老院,床位638张,有集中供养人员162名,入住率25.4%。有事业编制4人(均在县中心敬老院),编外人员29人。平时由县中心敬老院提供技术标准,进行安全监督,初步形成中心带动乡镇的服务模式;居家养老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服务人员上门为老年人开展照料服务如生活照料、助洁、助浴、饮食营养计划及辅助、起卧服务、洗衣、维修、出行辅助等;二是在社区创办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为老年人提供日托服务,白天老人可以到日间照料中心打牌、下棋、唱歌、跳舞、吃饭、午睡,晚上回家居住。其特点是让老人住在自己家里,在得到家人照顾的同时,继续得到专业照顾。目前,我县有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3个,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5个,村(社区)市级养老服务中心10个,核定床位350张。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互助站)运行管理由乡镇、村(社区)组织实施,有条件的应注册登记、规范运营,上级对机构运行实施补助。目前,我县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互助站)一个都未进行登记,没有护理队伍,没有相应的配套设施,未能正常提供日间照料服务和开展相关活动。
针对您提出的工作建议,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抓好养老服务工作:一是充分发挥政府公办养老机构的兜底作用,在充分满足当前特困供养人员集中养老服务需求的前提下,按成本测算,有偿接收城乡普通居民家庭需要代养服务的老年人;二是加强乡镇、村(社区)对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互助站)登记注册和运营管理工作的指导,发挥已建成设施的作用;三是进一步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四是重视养老服务人才培养,稳定服务队伍,确保服务质量。
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和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你们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龙陵县民政局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