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7-2/20251015-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5-10-15 |
文号 | 浏览量 |
广大老年人朋友:
近年来,针对老年人的涉诈APP、非法养老服务机构、商品房虚假宣传、涉老旅游项目和艺术品经营、无资质医疗机构擅自诊疗、涉老“保健品”、非法集资等行为时有发生,侵犯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全力防范欺诈老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整治规范涉老领域、行业乱点乱象,切实守护老百姓的“养老钱”,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不断促进老年人事业健康发展。在2025年“敬老月”期间,为增强广大老年人的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进一步养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现将养老诈骗预警提示如下:
一、养老诈骗的套路手法
养老诈骗主要是指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合同诈骗、制售伪劣商品,以及生产、销售、提供假药、劣药等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主要有以下一些表现方式:
1.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方式开展诈骗;
2.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等方式开展诈骗;
3.以商品住房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方式开展诈骗;
4.以老年旅游、艺术品经营领域等方式开展诈骗;
5.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等方式开展诈骗;
6.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违法行为方式等开展诈骗;
7.涉老“食品”“保健品”和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开展诈骗;
8.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传销等方式开展诈骗。
二、举报方式
当您发现被骗时,请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民政部门举报,维护好自己的权益。
举报电话:110 0875-6121058
龙陵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