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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索引号 01526265-2/20250619-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校园安全管理 发布日期 2025-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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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教育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加强校园内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内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坚决防范遏制动火作业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安全责任

校园属于人员密集场所,如因动火作业引发事故,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到校园内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的理念,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将动火作业安全管理作为防范遏制校园火灾事故的重要举措,严格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校(园)长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工作,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作业流程

(一)建立健全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完善的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动火作业审批流程、审批权限、作业人员职责、安全防范措施、应急处置预案等内容。制度要涵盖动火作业前的准备、作业过程中的监管以及作业结束后的检查等各个环节,确保动火作业全过程安全可控。

(二)严格动火作业审批程序。动火作业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作业前由作业部门或施工单位填写动火作业申请表,详细说明动火作业的时间、地点、内容、作业人员、安全措施等信息,经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报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并应在建筑主入口、作业现场和其他重点显著位置进行公示。严禁未经审批擅自进行动火作业。严禁在校园上课期间进行动火作业。

(三)严格规范动火作业管理。一是动火作业前。学校应严格履行证书查验责任,确保从事动火作业的人员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严禁使用无证人员进行动火作业。动火作业前,学校负责人、施工单位负责人共同对动火现场作业条件进行查验。二是动火作业期间。严格做到“六必须”:必须清理周边可燃物和易燃易爆物质,动火作业区域与其他区域必须进行有效防火分隔;必须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保障消防用水;必须在现场设置警戒线或者安全标识;必须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必须避免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的作业产生交叉;必须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全程监护。三是动火作业结束后。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确保无火灾危险后,方可离开。现场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在发生初起火灾时,要立即报警,组织扑救,并及时疏散人员。

三、加强实训管理,提升安全技能

职业高级中学要加强动火作业实训安全管理。一是指导教师须具备相关专业资质与丰富实践经验。二是强化动火作业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动火作业安全知识、操作技能规程、应急处置方法等。通过培训,使师生熟悉掌握动火作业的安全要求,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三是动火实训场地应独立设置,与其他教学区域有效隔离,配备完善的通风、照明、消防设施,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定期维护、保养动火设备,确保性能良好、安全可靠,每次实训前进行设备检查,严禁使用故障设备。四是规范实训操作流程。作业前学生做好个人防护,穿戴防火服、护目镜、防护手套等;清理实训场地,移除易燃物;检查设备、工具,确保正常运行;检测作业环境可燃气体浓度,合格后方可作业。作业过程,指导教师全程监督,严禁学生违规操作;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动火作业,控制作业时间与温度;保持通风良好,及时排除有害气体。作业结束后关闭设备电源、气源,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清理焊渣、废料;对设备进行检查、保养,放回原位;实训教师与安全管理员共同检查场地,确认无安全隐患后学生方可离开。五是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动火实训应急预案,明确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流程;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升师生应急反应与自救互救能力。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