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5-2/20250310-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校园安全管理 | 发布日期 | 2025-03-10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学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将《龙陵县教育体育系统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3月10日
龙陵县教育体育系统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做好2025年全县学校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龙陵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龙陵县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方案〉的通知》(龙自然资发〔2025〕35 号)要求,结合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25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预测的主要依据
1.地质环境背景条件。龙陵县位于云南省西部边陲,地处高黎贡山南麓的怒江、龙川江之间,有国土面积2794平方公里,国境线长19.71 公里,山区面积占98%。境内山脉起伏盘错,形成上紧下疏,中部高,东西两侧倾斜的地形,地质环境复杂多样,雨季集中,易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2.降雨情况预测分析。降水条件是激发地质灾害发生发展的重要自然因素,极端天气现象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更加艰巨复杂。根据龙陵县气象局预测信息:预计2025年总降雨量1800mm,比2024年多128mm,比历年少253mm。汛期(5-10)月降雨量1600mm,占年雨量的89%,主汛期(6-9)月四个月雨量1250mm,占全年雨量69%,主汛期雨量大且较为集中,是滑坡、泥石流等山洪地质灾害,以及中小河流洪水等灾害的高风险时段。根据降雨趋势预测:2025年较前一年总降雨量略有增多,局部地区因多年的灾害积累,在有单点暴雨的情况下还有加剧的可能。1-4月全县大部分乡镇接近常年同期,降水季节内变化较大,预计1-2月偏少,3月偏多,4月偏少;5月全县大部分乡镇接近常年同期,预计我县雨季于5月下旬开始,雨季开始期接近常年同期;6-8月降水全县大部分乡镇较常年同期偏少10%~20%;9-11月降水全县大部分乡镇接近常年同期,但局部仍会出现5-7天的秋季连阴雨天气,预计我县雨季于10月中旬前后结束,雨季结束期接近常年。
3.工程建设活动。人为活动加剧了脆弱的地质环境演化,诱发的地质灾害呈上升趋势。工程建设对地质有不同程度的扰动,出现了部分高陡边坡及废弃土石,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及其他人为地质灾害的机率较大。
(二)预测结果
2025年汛期全县学校地质灾害频发度及危害程度总体上属正常年份。地质灾害高易发时期为6月至10月,工程建设诱发人为地质灾害的时间具有不确定性,地质灾害高发区域为在建工程、山区中小学校等。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
(一)重点防范的学校地质灾害。龙陵县第五中学、邦工完全小学、八〇八完全小学。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地质灾害的发生受降雨影响十分明显,当降雨时间较长并伴随多次单点暴雨时,各类地质灾害尤其是崩塌、滑坡及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将明显增多,并具有明显的突发性、滞后性。因此,地质灾害防治以主汛期(6月一10月)作为重点防范期。各级各类学校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尽早进入重点防范工作状态,并认真执行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利用气象信息科学防御地质灾害,确保安全度汛,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同时,人为地质灾害不完全由降雨诱发,具有不确定性,无雨期也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以危岩土体崩塌等工程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最为典型。因此,工程建设单位要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施工前必须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施工过程中要规范施工行为,严防因违反施工操作程序、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而引发地质灾害。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学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立龙陵县教育体育系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加飞 县委教育体育工委副书记,县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杨常杏 县委教育体育工委专职副书记
赵应顺 县委教育体育工委委员,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艳华 县委教育体育工委委员,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尚达 县委教育体育工委委员,县教育体育局党
组成员、副局长
段华荣 县委教育体育工委委员,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向阳 县委教育体育工委委员,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专职督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学校安全股,由王尚达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安和兼任副主任,负责处理学校地质灾害防治日常工作。办公室电话:6122419。各地各校也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机构。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县学校特别是山区学校地质环境复杂特殊,降雨量大,属地质灾害易发高发区,防治任务十分艰巨。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群测群防”的要求,学校负责人要对本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单位重要议事议程,做到亲自安排部署、抓好督促检查,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全面掌握情况。要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层层压实责任,落实好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治灾主体责任,对在建项目等人为活动引发的或可能遭受的地质灾害,督促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落实巡查、监测、避让、治理等措施,坚决避免不当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对人为活动造成地质灾害的,从严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确保地质灾害防治万无一失。
(二)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及治理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做好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动态监测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变化情况。突出重点加强对校址、校舍、简易临时用房、构筑物、排水设施、围墙护栏、校园周边山体岩体、低洼地带、学生上下学公路沿线,特别是校舍房前屋后高陡边坡、护坡护坎以及强降雨、洪水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山坡下、沟口旁的校舍及在建工程等地质灾害危险区域进行排查和巡查,对发现已开裂、变形等地质灾害活动迹象可能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隐患点,要及时整改解决,落实监测责任人和监测人员,所有巡查排查情况均要进行记录并建立台账,落实落细各项防御措施。在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置标志牌、警示牌、防护栏。在强降雨期间,要对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的师生,按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时组织转移,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各学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督促指导本校对各隐患点实施监测、巡查及有关地质灾害信息的上传下达等防治工作;明确各隐患点监测、巡查、受灾人员撤离、安置等防灾工作的校级责任人,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
(三)做好接收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主动与当地政府联系,加强与自然资源、气象等部门沟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做好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预警信息工作,要通过广播、下发通知、发短信、显示屏、板报、集队集会等多种途径及时将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预警信息传达给全体师生和家长,提前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四)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和灾情险情速报制度。各级各类学校要健全汛期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学校负责人、分管领导必须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通信畅通。对本校发生的地质灾害,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灾情险情速报制度。一旦发生灾情、险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高效、科学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对因故影响信息报送工作的,视情况通报批评;对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五)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建设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应急队伍人员培训,组织开展本校内地质灾害预警预测、监测、调查评估、地质灾害抢险及应急处置工作,结合实际配备一定的应急救援物资,提高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应急抢险、救灾和处置能力。
(六)积极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各级各类学校要修订完善学校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明确受威胁师生撤离的信号、路线、应急避灾场所等,提高师生的防灾减灾意识,不断增强师生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能力,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稳定。
(七)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各级各类学校要制定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校会、班会、黑板报、拉横幅、宣传栏和立警示牌等各种有效方式,广泛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强化防灾意识,指导师生认识地质灾害前兆,学会预防、避让地质灾害。组织防灾责任人、监测人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和法规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全体师生的防灾、减灾、抗灾意识和临灾避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