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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索引号 01526265-2/20250210-00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校园安全管理 发布日期 2023-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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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教育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龙陵县教育体育系统2024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全县教育体育系统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现将《龙陵县教育体育系统 2024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12月13日

龙陵县教育体育系统2024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做好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健全完善防灭火群防群治工作机制,提升师生森林草原防灭火意识和法治观念,增强社会责任感,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草原火情、火灾发生,根据《龙陵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2024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森防指办〔2023〕13号)要求,结合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李强总理批示和国家、省、市、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要求,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充分发挥学校的优势,开展多渠道、多样式、全方位、大力度的防灭火宣传工作,培育师生防灭火意识和法治观念,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目的,努力营造浓厚的防灭火工作氛围,推动各项防灭火措施的落实,最大限度预防森林草原火情、火灾的发生,为维护全县生态安全和林区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成立龙陵县教育体育系统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加飞 县委教育体育工委副书记,县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杨常杏 县委教育体育工委专职副书记

吴艳华 县委教育体育工委委员,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应顺 县委教育体育工委委员,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尚达 县委教育体育工委委员,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段荣华 县委教育体育工委委员,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县教育体育局各股室负责人,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校(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学校安全股,由陈安和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推进、督导检查等日常工作。

三、宣传重点

(一)重点时段:每年3月1日至5月31日高火险期,重点关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森林草原防火特殊时段。

(二)重点区域: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林区及周边学校。

(三)重点对象:在校痴、呆、聋、哑、精神病等限制行为能力人、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

(四)重点内容:结合宣传对象用火特点,重点进行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预防和扑救、安全避险、警示教育等宣传。

四、重点工作任务

(一)突出抓好依法治火宣传教育。一是强化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全县教育体育系统要利用周一例会、教职工大会、校园广播等广泛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重点强调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和个人、社会群众应履行的义务和承担的责任,全面构建知法守法的工作环境。二是强化命令通告宣传教育。要及时将省、市、县政府《森林草原防火通告》《森林草原防火命令》《清明文明祭奠活动的通告》粘贴到单位宣传栏。三是强化宣传责任。要充分发挥干部职工、党员同志在防火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统筹安排,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党员同志开展“防火一堂课”教育,重点强调各级防火通告、命令要求,切实管好“自己人”,做到“一人受教育、全家都遵守、带动一群人”,坚决杜绝公职人员、党员及家庭成员违规用火。

(二)将森林草原防灭火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各级各类学校要将森林草原防灭火纳入教育教学内容,有步骤、有重点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校园广播、主题班会、黑板报、宣传栏、知识竞赛、学科渗透等多种渠道组织森林草原防火专题宣传教育活动,让学生学习了解森林草原防灭火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知晓安全防火、避火常识的教育和遇险自救知识,使中小学生牢牢绷紧森林草原防火这根弦,成为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的遵守者和防火知识的宣传者。

(三)认真落实森林草原防火“五个一”工程。各级各类学校要深入开展“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即上一堂森林草原防火课;出一期森林草原防火黑板报;写一篇森林草原防火作文(低年级画一幅有关森林草原防火的图画);写一封致家长和青少年的森林草原防火公开信;写一条森林草原防火的标语。积极组织“五个一”评选表彰活动,对活动开展较好的班级,参与度较高的教师、学生等进行表彰奖励,充分调动师生参与森林草原防火的积极性,发挥好学校宣传阵地的作用。逐级签订森林草原防火责任书,并将回执收回妥善保管。 

(四)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各级各类学校要广泛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学生将学到的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法律法规带回家庭,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良好局面,增强全社会的防火意识,提高每个人的防火自救能力,真正让森林草原防灭火家喻户晓,人人熟知,自觉遵守,不断提高全民的森林草原防火责任意识。

(五)严格遵守安全用火规定。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周末、寒暑假等时段及国家、省、市、县重大节庆活动期间要进一步强化师生及学生家长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增强师生及学生家长的防火意识,提高保护森林草原的责任感,自觉遵守“三个严禁”,即: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山游玩;严禁在林区活动过程中野炊、烧烤等野外违规用火;严禁清明节上坟烧香烛纸冥和燃放烟花爆竹,提倡无烟上坟,文明祭祖。

(六)严禁中小学生扑救森林草原火灾。森林草原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危害性大的灾害,加之林下植被茂密,林区地形复杂,扑救难度较大,各级各类学校要注重中小学生自我防范安全意识教育,提高遇到危急情况的应变能力,加强火灾逃生知识的宣传和技能培训。发现火情要及时报告老师、学校,或拨打森林草原火灾报警电话“12119”报警。严禁组织或动员中小学生参加森林草原火灾扑救。

(七)突出做好扑火安全教育。全县教育体育系统要利用周一例会、教职工大会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观看《森林灭火安全防范与紧急避险》和开展扑火安全知识培训,使干部职工了解掌握草原火灾危险性及规避风险常识,自觉遵守“三先四不打”“十个严禁”和不得组织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人员参加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的相关规定,有效避免人员伤亡事故。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性,牢固树立“管火就是管人,管人就是管思想”理念,加强领导,及时制定学校宣传方案,把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措施贯彻于工作全过程,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分解职责到位,精心组织,将宣传工作落实到位。

(二)落实排查,加强管理。各级各类学校要定期组织开展校园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予以整改,确保不发生消防安全事故,防止“家火上山”。严格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严禁学生自发扑救或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同时,要加强对在校痴、呆、聋、哑、精神病等学生进行重点监护,避免意外火情发生。

(三)加强宣传,确保实效。各级各类学校要多形式地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努力营造人人防火的浓厚氛围。通过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使广大中小学生充分认识到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性,预防森林草原火灾的重要性,自觉做到不在林区、草原区和野外玩火,不违规用火,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安全。 

(四)强化值班,严格问责。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校园值班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值班人员要加强学习,熟悉具体工作业务,确保不脱岗、不漏岗,严防校园火灾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火情,要及时按规定如实上报,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对因迟报、瞒报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请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于2024年4月18日前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总结(附图片)报送县教育体育局学校安全股。

联系人:姚仙芹 6122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