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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索引号 01526265-2/20260908-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学校督导评估 发布日期 2026-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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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教育
龙陵县2025年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情况自评报告

龙陵县按照《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评估办法》(教督〔2020〕1号)和《云南省学前教育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方案》及市教育体育局相关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情况对标对表进行自检自查,现将全县2025年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情况自评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5年,全县共有幼儿园89所(其中:公办85所,民办4所,民办幼儿园中有普惠性幼儿园2所、非普惠性幼儿园2所;乡镇中心园9所、园舍独立园22所,校中园67所。幼儿园占地总面积166835平方米,其中室外游戏场地面积43976平方米、绿化地面积31448平方米,园舍建筑总面积82573平方米,其中幼儿活动用房65302平方米、行政办公用房7048平方米、生活服务用房9913平方米、租用外单位8772平方米,被外单位租用310平方米。幼儿园教职工546人(在编人员126、接受过专业教育439人)。全县有幼儿班241个,其中托班1个、小班42个、中班58个、大班67个、混合班73个,在园(班)幼儿6291人,其中托班10人、小班1061人、中班1628人、大班2082人、混合班1510人%。全县幼儿园等级评估认定为:一级一等幼儿园1所,一级三等幼儿园5所;二级一等幼儿园10所,二级二等幼儿园3所,二级三等幼儿园3所;三级一等幼儿园10所,三级二等幼儿园14所;三级三等幼儿园24所;未评定幼儿园23所。

二、指标核查情况

根据《云南省学前教育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方案》,对照《云南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的3项一级指标、17项二级指标、36项评估量化标准,2025年龙陵县有26项达标、10项不达标,具体情况为:

(一)普及普惠水平。包括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共三项指标。1.龙陵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95.0%,达到85%的评估要求;2.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为96.44% ,达到80%的评估要求;3.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为87.16%,到达50%的评估要求。普及普惠水平3项指标全部达标。

(二)政府保障情况。包括党的领导坚强有力、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基本完善、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规范、财政投入到位、收费合理、教师工资待遇有保障、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健全、监管制度比较完善9项二级指标。1.未落实省定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县级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 5%及以上,生均公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且不低于 600 元/生·年。2.2025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15.72万元、生均200元,未达到财政投入对普惠性民办园给予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补助水平不低于同等级公办幼儿园的要求;3.全县公办园临聘人员工资待遇除县幼儿园月均4080元外,其余幼儿园在2000-2500元之间,未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同工同酬和财政保障公办园劳动合同制专任教师享受在编教师同等工资待遇;4.全县临聘人员购买五险一金的仅有31人、购买了五险的仅有58人,未落实民办园教师收入与公办园教师收入水平大体相当,各类保险按固定办理为不合格。因此政府保障22项指标达标18项、不达标4项。

(三)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包括办园条件合格、班额普遍达标、教师配足配齐、教师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科学保教要求五项指标。1.部分幼儿园园舍条件、玩教具和幼儿图书配备未达到国家和省配备目录规定要求为不合格;2.全县89所幼儿园中,合格70所、不合格19所、合格率为78.9%,未达到85%以上幼儿园班额配备的规定;3.全县幼儿园教职工546人(其中园长22人、专任教师195人),保育员214人、卫生保健人员17人、行政人员3人、教学辅助人员22人、工勤人员73人),未达到《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规定的要求;4.全县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195人与在园幼儿园总数6291人之比为1.32,低于1:15的要求;5.未建立健全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定期注册制度,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教师资格证上岗制度。县域内园长持有《云南省任职资格培训资格证》。县域内专任教师持证率100%为合格。6.未县域内幼儿园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规定,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无“小学化”现象。因此,龙陵县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11项指标中仅达标5项,未达标6项。

三、存在问题

(一)布局不合理,办学条件有待改善。园舍独立幼儿园占比小,校中园占比较大。截至目前89所幼儿园中,具有独立产权的仅有22所,其余67所均为校中园,独立产权幼儿园占比较小,校中园占比较大,且租用小学校舍面积达8772平方米,4个村只开设附属学前班,且附属学前班无专用园舍。多数幼儿园户外活动场所、绿化面积和活动室、睡眠室面积未达标,园舍条件简陋,教具、玩具和幼儿读物缺乏,幼儿在园内活动单调、拥挤,现有学前教育机构由于国家投资项目少、资金投入不足,硬件设施建设薄弱。学前教育经费只能维持公办幼儿园低水平运转,对民办幼儿园扶持力度不够,办园条件难以得到全面改善。

(二)师资力量薄弱,队伍素质有待提高。人员编制与师幼配比不符。全县有幼儿园(班)教职工546人,但只核定了县幼儿园好9所乡镇中心幼儿园编制,全县在编人员126人,仅占全县幼儿园教职工人数的23.08%。幼儿教师队伍专业素养不高,结构不合理,有学前教育专业的教师仅有57人。转岗教师较多,专业人员缺乏,男教师少,近两年新招录的幼儿专业教师大部分安排在小学任教,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专业教师比率不高,制约着幼儿园内部管理水平和保教质量管理的提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大量使用聘任合同制教师和保育员,工资待遇偏低,“五险一金”购买不到位,队伍不稳定。

(三)优质教育资源不足,发展不均衡。普惠性资源不均衡,城区园与乡村园在办园条件、教师专业化、保育教育质量和内部管理上存在较大差异,优质教育资源主要集中在县城公办园和各乡镇中心园,服务范围和服务能力较为有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滞后,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乡村幼儿园班额设置不完全。

(四)机制不够完善,保教质量不高。县级没有专职教研人员员,缺乏对县域内学前教育工作的监督、指导和管理,部分校中园过于强调显性的知识和技能,不利于幼儿身心发展、智力开发和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课程设置不规范,极少数附设幼儿班通过教幼儿识字、计算等来迎合部分家长的需求,教学环境、教学方式、教学内容有“小学化”倾向。专职保健人员配备不足,多数幼儿园无卫生保健室和设备。全县取得卫生保健员资格证的仅有24人,有保育员证的有225人。

四、工作建议

(一)着力优化资源布局与改善办园条件。协同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在新一轮城乡规划中优先保障学前教育用地,逐步提高独立幼儿园占比,重点解决附属学前班无专用园舍问题。积极争取各级资金支持,实施幼儿园条件改善工程,重点保障户外活动场地、功能室面积达标及教玩具配备,并研究制定对普惠性民办园改善条件的扶持政策,规范校舍租赁使用,全面提升硬件保障水平。

(二)重点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与专业素养提升。积极争取动态调整并逐步增加公办园教师编制,探索“编制+临聘”管理方式,确保新招录学前教育专业教师回归学前岗位。实施幼儿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开展学历进修、在职培训及转岗教师专项培训,支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落实聘用教师工资待遇与“五险一金”保障,探索建立薪酬指导标准,增强职业吸引力,稳定教师队伍。

(三)致力于扩大普惠资源并促进均衡发展。持续推进公办园建设,落实对普惠性民办园的认定、扶持与监管政策,通过购买服务、奖补等方式扩大优质普惠资源供给。建立“优质园+”结对帮扶机制,推动城乡幼儿园在管理、师资、课程等方面深度合作与资源共享。建立分类指导与评估体系,规范班额设置,引导各类幼儿园内涵发展,缩小城乡、园际差距。

(四)聚焦健全管理机制与提升保教质量。尽快配齐县级学前教育专职教研人员,建立覆盖城乡的教研指导网络,加强对薄弱园的业务指导。严格落实国家相关规定,坚决纠正教育内容、环境创设及活动组织中的“小学化”倾向,并开展家长科学育儿指导。督促幼儿园配齐卫生保健人员与设施,加大保健员、保育员培训与持证上岗推进力度,筑牢幼儿健康安全防线。

                                                               202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