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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5-2/20250703-00009 发布机构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5-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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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教育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关于政协龙陵县十届四次会议第10040041号提案答复的函

杨明礼、赵剑波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对龙陵县公共场所健身器材管理使用的提案(第10040041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建立管理机制,强化责任落实

根据统计系统显示,目前龙陵县共有全民健身路径129套,分布在全县各个自然村,整体分布较散。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室外健身器材配件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县教育体育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根据乡镇需要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并与器材供应商对接安装调试事宜,确保器材到达项目点安装后能正常使用,并督促器材供应商按照合同对器材进行质保服务;各乡(镇)人民政府承担属地管理责任,负责辖区内健身器材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器材安装所在的村(社区)委会及公园管理部门等为直接管理单位,需指定专人负责具体管理事务,确保每一处健身器材都有明确的责任主体,并制定健身器材定期巡检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公共场所健身器材管理中的职责。

二、拓宽资金渠道,加大资源整合力度

全民健身路径使用年限为8年,龙陵县大部分路径目前使用年限已经超过8年,因财政资金困难难于做到定期更换,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逐步解决该问题。

(一)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积极向上级体育主管部门申报项目,争取中央、省级、市级财政对我县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与维护的资金支持。“十四五”以来,龙陵县已向上级争取全民健身路径建设资金达160余万元,截止目前该项目已完成行政村全覆盖。同时,密切关注国家和地方关于全民健身事业的政策导向,提前谋划项目,提高资金争取的成功率。

(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积极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捐赠、赞助等方式参与公共健身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对于捐赠企业,我们将在健身器材显著位置标注捐赠单位名称,以提升企业的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对于社会组织和个人,将根据捐赠情况给予一定的荣誉表扬,如颁发荣誉证书、授予称号等。

(三)整合现有资源。加强与县财政、住建、文旅、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整合各方资源,共同推进公共健身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在规划建设过程中,充分考虑全民健身需求,预留足够的体育用地;在老旧小区改造、公园绿地建设等项目中,同步规划和建设健身器材及相关配套设施,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三、加强使用指导与安全教育

(一)设置标识牌。在每一处健身器材上设置了清晰明了的使用说明和安全警示标志牌。使用说明详细介绍了器材的功能、正确使用方法、适用人群及注意事项等内容,采用图文并茂的形式,方便居民理解。

(二)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多种渠道开展健身器材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利用龙陵县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健身器材正确使用方法、健身安全小贴士等内容;结合全民健身日、体育文化节等活动,组织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邀请专业人员为居民讲解健身器材使用知识,解答居民疑问,引导居民规范使用健身器材。

感谢你们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及建议。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6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大周,6129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