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265-2/20260709-00007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6-07-09 |
| 文号 | 浏览量 |
杨程龙、张云菊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设未成年人关爱教育学校的建议(第73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云南省专门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相关政策,市级办好一所专门学校(保十一中),县级不强制独立建校。综合考虑项目政策、师资配备等要素,结合龙陵实际,我县暂未具备建设专门学校的项目支撑。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及时向上沟通汇报,依托闲置校舍等资源,积极争取项目,建设保山市专门学校分校或教学点。
针对有问题行为的未成年人教育问题,龙陵县高度重视,截止2025年末,建设了心理咨询室36个,配备了专兼职心理教师165人,保障学校开好心理教育课程;完善未成年人“家校社”育人体系,筑牢青少年成长防线;确需进行专门教育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送保十一中进行专门教育,目前已送3人。符合条件的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转入保山润泽学校接受教育。
感谢你们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2026年6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周根良,0875-6123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