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llgaj/20260724-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公安局 |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6-07-24 |
| 文号 | 浏览量 |
县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
你委在政协龙陵县十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棋牌室、台球室等娱乐场所管理的建议》(第10050011号)提案,由我局主办,县市场监管局、县文旅局协办,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龙陵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专题召开党委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制定下发提案办理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时序进度和质量标准,保障办理工作有序推进。在具体落实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我局切实履行棋牌室、台球室治安管理职责,依法查处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指导场所做好治安防范工作,维护场所及周边区域治安稳定。同时,积极对接市场监管、文化旅游等部门,形成协同监管合力: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营业执照核发,对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及时办理;文化旅游部门牵头开展联合检查,参照娱乐场所管理要求加强行业规范。自2023年以来,全县开办棋牌室25家、台球室49家,我局先后组织开展“零点行动”“敲门行动”等系列专项整治,重拳打击涉赌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查处涉棋牌室、台球室赌博案件32起、查处涉案人员134人(其中棋牌室26起、涉案人员113人,台球室案件6起、涉案人员21人),对行业场所的严管严控,有效净化了场所治安环境。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或建议
(一)严把审批关口。
(二)规范经营管理。
(三)开展联合整治。
(四)健全长效机制。
三、关于对提案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严把审批关口方面。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棋牌室、台球室不属于歌舞、游艺等娱乐场所范畴。经与文旅部门沟通确认,该类场所作为新兴业态,目前尚未在法律法规及部门监管层面明确纳入娱乐场所管理范围。同时,受“放管服”改革及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政策影响,现阶段难以设置多部门联合审批的前置条件。因此,棋牌室、台球室不直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关于学校周边200米禁设场所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无法从娱乐场所监管角度实施准入限制,主要依据治安管理及打击涉赌违法犯罪职责开展工作;市场监管部门仅对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其他部门亦缺乏直接监管依据。总体而言,从源头上规范该类场所开办建设,仍存在法律依据不足的问题。
(二)关于规范经营管理方面。目前,现行法律法规未对棋牌室、台球室的经营时段作出明确限制,公安机关在日常巡查中主要采取宣传引导方式加强管理。为提升场所安全防控能力,我局已启动推广结构化设备(人脸识别系统)安装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已有16家棋牌室、台球室完成设备安装并接入公安机关系统,相关工作正持续推进中。
(三)关于联合整治和健全长效机制方面。当前,棋牌室、台球室准入门槛较低,相关职能部门监管多集中于事前许可环节,事中事后监管薄弱,部门间信息共享不足、执法标准不统一,缺乏固定牵头单位和长效联动机制,难以形成监管合力。针对上述问题,我局主动联合市场监管、消防救援、文旅等部门,多次开展联合整治行动,依法查处多起赌博案件。经持续整治,该类场所警情数量呈逐年下降趋势,其中棋牌室警情2024年接报8起、2025年接报7起、2026年至今接报2起;台球室警情2023年接报6起、2024年16起、2025年接报7起、2026年至今接报3起,治理成效初步显现。
下一步,我局将逐级向上级反映,积极建议尽快研究制定针对棋牌室、台球室的具体管理规定或地方性法规,明确场所开设地点(如距离学校、幼儿园的安全距离)、经营时限(特别是夜间限时要求)、未成年人保护、噪声控制等具体标准,为基层执法提供明确法律依据,填补监管空白。同时,推动明确该类场所管理的牵头部门,建立常态化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巡查执法,对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聚众赌博、噪声扰民、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行为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建立“快接、快查、快处、快结”的投诉举报处置机制,并通过查处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切实回应代表委员和社会关切。
龙陵县公安局
2026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