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8-6/20250630-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5-06-30 |
文号 | 浏览量 |
为便于各地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促进全省展览业发展的支持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措施》)相关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措施》出台背景
展览业是促进投资、贸易和消费的重要平台,是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推动云南省展览业高质量发展,落实大力发展会展经济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展会活动的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水平,实现以展促贸、以贸促产,推动商文旅融合发展,结合云南省展览业发展实际,经广泛征求意见和多轮修改,研究起草了《措施》。
二、《措施》主要内容
《措施》提出4个支持类别7条具体措施,每条措施均明确了支持内容和支持标准。
一是支持会展企业发展。1.助力企业拓展市场:提升会展企业业务水平,鼓励本省会展企业承接各单位、商协会或企业组织参加的境内外展览项目的搭建服务等相关工作。2.助力企业降本增效:助力企业降低成本,针对以展览活动为主要营业方向的企业,在满足特定条件下,给予当年产生的设备租赁费等经营性成本的一定比例支持。
二是支持在滇举办展览项目。依托全省产业优势,培育和引进具有影响力的展览项目,促进展会与产业的融合,推动本地原创展览项目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做大做强。3.新办展览项目。支持在滇创新举办展览主题和内容符合当地产业发展方向、重点支持的或者规模较大的展览项目。4.延续办展项目。支持在滇延续举办且规模有所增加的展览项目。5.引进优质展览项目。支持首次引进在滇举办的大型巡回展、行业内知名展以及获得全球展览业协会(UFI)等国际性组织认证的展览项目。
三是支持国际认证申请。6.获得国际认证的项目。引导我省展览项目品牌化、国际化发展,鼓励展览项目和会展企业参加国际品牌认证。
四是支持会展人才培育。7.获得专业证书的人才。提升本省会展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与业务能力,鼓励本省会展从业人员积极参加相关专业证书的培训与考核。
三、《措施》适用情况
(一)本措施所指展览项目,是指各类展览、展示活动,包括展览会、博览会、交易会、展示会等。
(二)本措施支持范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之间发生的各类符合措施支持条件的情形。原则上已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列入本措施支持范围。
(三)本措施适用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有关《申报指南》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