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许可内容 | 许可决定日期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1 | 龙陵县龙甲置业有限公司 | 道路开口安全责任书 | 龙综行许准决字(2025)第61号 | 同意龙陵县龙甲置业有限公司在龙玉大道(工行门口十字路口左200米三眼井旁)、兴农路各开一个出入口。开口面积:142平方米,其中龙玉大道(工行门口十字路口左200米三眼井旁)68平方米,兴农路74平方米。 | 2025/06/04 | 2025/06/04 | 2025/06/13 |
2 |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市分公司 |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交费通知书 | 龙综行许准决字(2025)第62号 | 同意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市分公司在凯龙城西岸小广场占道。用于换电柜安装。占用时间:2025年6月10日至2028年6月10日,共计1095天。占用空地路肩面积:1.20㎡。按云南省城市道路收费标准,空地路肩0.6元㎡/天(主干道),应缴纳占道费788.4元。因政府文件规定对实体经济企业降低30%,实交纳占道费为551.88元。 | 2025/06/09 | 2025/06/10 | 2028/06/10 |
3 | 龙陵县龙祥康旅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交费通知书 | 龙综行许准决字(2025)第63号 | 同意龙陵县龙祥康旅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在环城路与云山路交岔路口靠龙山小学侧、松山路延长段人行道一百米处、城关中学大门对面临时占道施工。用于搭建围挡,堆放施工材料,严禁用于自拌混凝土。占用时间:2025年1月28日至2025年6月30日,共计154天。占用人行道面积:268㎡。按云南省城市道路收费标准,人行道0.4元㎡/天(主干道),应缴纳占道费16508.8元。因政府文件规定对实体经济企业降低30%,实交纳占道费为11556.16元。 | 2025/06/19 | 2025/01/28 | 2025/06/30 |
4 | 龙陵县龙祥康旅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城市道路开挖安全责任书 | 龙综行许准决字(2025)第64号 | 同意龙陵县龙祥康旅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在龙玉大道(文山寺前人行道)因温泉入城项目进行开挖。开挖面积:180平方米。开挖期限: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7月2日,共10天。 | 2025/06/23 | 2025/06/23 | 2025/07/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