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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索引号 llgtj/20260630-00007 发布机构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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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经济建设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政协龙陵县十届五次会议第10050050号提案答复的函

象达镇委员联络组: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立乡镇建设用地指标保障长效机制、确保项目顺利落地的建议的提案(第10050050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意见》(云发﹝2020﹞7号)等文件统筹部署,我县于2020年开展了《龙陵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编制工作,按照技术规范“城镇开发边界拓展倍数不超过现状城镇建设用地的1.3倍”的要求,我县共划定城镇开发边界1770.0316公顷,其中新增空间209.2078公顷,为龙陵县现状城镇建设用地的1.294倍。经使用历年用地报批、供应数据分析,自2020年来,全县共报批各类城镇用地66.8487公顷,剩余新增空间142.3591公顷,尚有项目保障能力。根据村庄规划编制指南,村庄建设边界规模不超过现状村庄建设用地的1.1倍,全县绝大部分村庄均能满足日常使用。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或建议

反映问题一是指标供给不足,上级年度分配向城市重点项目倾斜,乡镇层面长期紧张,导致“有项目无指标”;二是调配机制不活,闲置宅基地、废弃工矿用地等存量资源盘活不足,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县域统筹中乡镇优先使用难以保障;三是规划衔接不畅,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与村庄规划未预留充足弹性空间,部分项目用地与现有规划、生态红线等存在冲突,调整流程复杂、周期长;四是审批流程繁琐,涉及部门多、时限不明确,“项目等指标”“审批耗时长”等现象突出。以上问题严重影响了项目落地效率与发展进程,亟需建立健全乡镇建设用地指标保障长效机制。

建议:1.强化指标倾斜与专项保障。一是上级部门在年度指标分配中,按乡镇人口、经济、招商等情况单列不低于30%的专项指标,优先用于乡镇招商与民生项目;二是将乡镇重大项目纳入省市级清单,争取指标单列,突破总量限制。

2.盘活存量资源并拓宽供给渠道。一是加快闲置宅基地、废弃集体建设用地拆旧复垦,节余指标留存乡镇优先使用;二是推行增减挂钩指标乡镇优先调配,县域内调剂时优先满足本乡镇需求。

3.优化规划衔接与预留发展空间。一是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与村庄规划中预留不低于建设用地总量20%的弹性空间,专项承接招商项目;二是简化已签约项目的规划调整流程,支持优化用地布局,避让生态红线和基本农田。

4.简化审批流程并提升服务效能。一是建立县乡多部门并联审批机制,设立用地“一站式”服务窗口,明确各环节时限,总审批周期压缩至30个工作日内;二是提前介入项目洽谈,同步开展用地预审与指标测算,实现“签约即明确指标来源”。

5.健全协同机制与强化跟踪保障。一是成立县级用地保障专班,联动相关部门与乡镇,按季度梳理需求、提前储备指标;二是加强政策培训,提升乡镇在指标申报、使用和存量盘活等方面的实操能力。

三、关于对提案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指标倾斜与专项保障方面。在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后,已不在下达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只要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或村庄规划即可。

(二)盘活存量资源并拓宽供给渠道方面。一是闲置宅基地、废弃集体建设用地的盘活、拆旧复垦,乡镇、村为工作落实主体,若乡镇有成熟的增减挂钩项目,可与我局对接,我局将全力支持好工作开展;二是增减挂钩结余指标的调配,县自然资源局将根据实施乡镇需求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后优先进行调配,推动项目实施积极性。

(三)优化规划衔接与预留发展空间方面。一是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均已明确拓展倍数,城镇开发边界不超过1.3倍,村庄建设边界不超过1.1倍,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时已应纳尽纳;二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划修改需原审批机关批准,县级国土空间规划为市人民政府,村庄规划审批机关为县人民政府,规划调整需由对应审批机关审批。按照现行规定,县级国土空间规划每年可开展1次动态维护,村庄规划每年可开展2次动态维护,凡满足技术规则的前提下,均可申请开展规划动态维护。但国土空间规划是一个县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并且经过县规委会、县委县人民政府审议、县人大审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明确“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我们应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的理念,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要认真履行地方党委政府的职责,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确保规划实用、好用。

(四)简化审批流程并提升服务效能方面。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国有建设用地的审批权限为省人民政府,集体建设用地的审批权限为市人民政府,用地报批所需资料、时间节点均为刚性要求,在“优化营商环境”等政策施行后已较大缩减,但仅批前公式等环节就需30个日历天,因此30个工作日内无法办结。二是在项目落地前,我局均提前介入,在项目选址时及时进行规划审查,对不符合规划的项目提前告知并引导选址,对符合规划的主动对接用地报批事宜,尽力缩短用地报批时间,以保障项目用地需求。

(五)健全协同机制与强化跟踪保障方面。一是做好谋划,做好次年用地计划储备。为有序推进项目用地报批,每年四季度及时启动下一年度用地计划储备工作,结合城镇发展规划、产业建设、民生工程等实际情况,全面摸排项目用地需求,同步建立台账、纳入储备库,提前梳理报批难点、前置资料等各项前期筹备工作,保障用地高效率报批。二是强化政策业务培训。结合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用地需求情况,组织人员到乡镇、部门对用地报批申报流程、资料编制要求、上报节点、审核要点及存量土地盘活流程等进行逐一说明,通过集中讲解、现场答疑、实操交流相结合的方式,切实提升指标申报、日常用管、存量盘活等全流程实操能力,推动用地管理工作规范落地。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