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llgtj/20260630-00005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6-06-30 |
| 文号 | 浏览量 |
胡仕安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整治龙玉大道两侧私搭乱建的建议(第85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目前,龙陵县自然资源局对于龙玉大道沿线新建违法违规建筑已立案查处9宗,其中4宗已下发处罚决定书,要求违法行为人拆除建设的违法违规建筑,但当事人未履行,目前已通过法院裁决准予强制执行,我局正在会同相关单位制定强制执行方案并将按方案组织拆除。其余5宗因当事人不配合调查,目前正在搜集旁证等相关证据,待证据收集完成后,将按程序下发处罚决定书。同时,对于龙玉大道沿线违法违规建筑我们将持续开展调查,对新增问题将坚决查处。
下步,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龙陵县城中心城区违法违规建筑治理方案》要求,按照“杜绝增量、消化存量、建立机制、确保长效”的总体目标,进一步加大巡查监管力度,部门、乡镇、社区进一步形成合力,及时发现制止违建行为,制止无效的及时立案查处,严控违法违规建筑增量。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继续对我局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