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汇源路 联系电话:0875-6121259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负责人姓名:段耘书
一、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发展政策措施,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
二、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塑造和宣传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拟订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建设。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九、负责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十、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指导、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政审批、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十一、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全县文化、文物、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十二、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文化艺术和旅游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