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3-6/20250915-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5-0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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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300647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有关森林、草原、湿地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并监督落实。指导、协调县林业和草原局委托、赋权执法单位的执法工作。
(2)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3)组织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实施全县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全县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4)负责全县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省级公益林调整、复核、报批,组织实施县级公益林划定,负责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管理规定,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监督管理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6)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提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建议,指导对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照规定审核上报濒危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口事项。
(7)负责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扩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议、意见并按程负责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指导森林旅游发展规划的编制,并监督实施。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8)负责推进全县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湿地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监督管理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还湿,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9)拟订全县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10)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规划编制,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指导监督良种选育推广,规范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全县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登记和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体系建设。
(11)负责全县林长制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工作。
(12)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林场林区和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3)监督管理全县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和国家、省级、市级、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组织实施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工作。
(14)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股、计划财务股、政策法规股、资源管理和行政审批股、改革与防火股。所属单位8个,分别是:
1.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2.龙陵县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
3.龙陵县林草产业和生态修复管理站
4.龙陵县林业和草原种子管理站
5.龙陵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
6龙陵县三江口国有林场
7.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
8.龙陵县石斛研究所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龙陵县林草产业和生态修复管理站、龙陵县林业和草原种子管理站、龙陵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不属于二级单位,不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分别是:
1.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2.龙陵县三江口国有林场
3.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
4.龙陵县石斛研究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是所属单位龙陵县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龙陵县林草产业和生态修复管理站、龙陵县林业和草原种子管理站、龙陵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不属于二级单位,不独立核算,年终决算由局(本级)同意填报。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3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11人,机关和事业工人8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8人(离休0人,退休88人)。年末遗属24人。
车辆编制17辆,在编实有车辆1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之以恒抓造林,生态修复工作有序推进。一是建设完成营造林项目。2024年,完成森林抚育项目1万亩,异地植被恢复造林0.1162万亩,义务植树35万株,面向公众全民开放的义务植树活动3次。二是顺利开展落地上图工作。完成第二轮退耕还林还草落地上图数据复核图斑6292个,面积10.12万亩,已上报省、国家,正在对调查评估成果进行审核;完成龙陵县双重规划项目区划工作,共区划图斑1327个,区划面积59250亩;完成2023年0.5万亩油茶培育落地上图修改完善工作。三是全面加强退耕还林还草工程项目后续工作。完成2024年退耕还林还草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兑付资金1195.42万元,涉及退耕户4899户;完成2024年退耕还林延长补助资金兑付210.92万元,涉及退耕户3155户。四是扎实推进龙陵县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2024年,完成绿美产业目标51.54亿元,其中:完成特色经济林产业4.89亿元;林下经济产业3.7亿元。完成新植石斛面积 3500亩,占计划的100%。完成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兑付85万元,兑付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管护费112.33万元。
2.持之以恒抓履职,巡林成效进一步提升。加强统筹部署,及时调整更新县级林长制负责人名录,全县设立县级林长16名,县级总督察1名,副总督察2名;设乡镇级林长143名,村级林长122名、乡镇级总督察10名;设村级专管员120名,组级专管员1709名,选聘生态护林员1138人,实现森林草原湿地资源源头网格化管理全覆盖。2024年,县级林长巡林落实推动完成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事项16项,林长制协作部门完成重点工作清单事项34项,县、乡、村三级级林长共巡林2388次(其中:县级林长巡林66次、乡级林长巡林858次、村级林长巡林1464次)。
3.持之以恒抓统筹,重点工作进一步压实。一是充分履行林草资源安全保护职责。截至目前共查处各类林草案件79起,其中移交刑事案件1起,行政处罚78起,处罚违法行为人84人,收缴罚款93.412776万元。二是生物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组织召开龙陵县2024年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席会议2次,研究印发《龙陵县2024年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方案》《龙陵县2024年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方案》,开展代号为“清风行动2024”的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合行动,出动车辆15车次,执法人员63人次,清查苗圃19个,餐饮店6个次,集市8个次,寄递4家,武装联合巡护2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野生动植物告知书500份、抽纸100包。三是抓紧抓实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紧紧围绕“预防、管控、保障”三大要素,落实落细各项工作措施,全力抓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发布《龙陵县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草原防火通告》,制发《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及配套督促检查计划、火险识别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等实施方案。发布《龙陵县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草原防火禁火令》,对林草区及周边100米内实行禁火管理。压实村、组、户、护林员责任,签订责任状(书)12908份,承诺书56261份。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归口上报”及卫星热点核查零报告制度。四是全力以赴做好林草有害生物预测预报和防治工作。龙陵县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1.5382万亩,防治面积1.5382万亩(无公害防治),防治率100%。成灾面积0亩,成灾率0%。草原有害生物发生面积1万亩,防治面积1万亩(无公害防治),防治率100%,成灾面积0亩,成灾率0%;全面落实松材线虫病5年攻坚行动目标任务,完成全县88.12万亩松林日常监测工作,监测率达100%,龙陵县未发生松材线虫病疫情。实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1.5万亩,林地薇甘菊0.035万亩,松材线虫病日常监测88.04万亩;实施草原有害生物防治1万亩,病虫害0.2万亩,有毒有害草0.8万亩,均已通过县级验收。五是加强苗木质量监管。全面完成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完成外业调查样线33条,样方33个,调查物种数1056种;检验红豆杉、旱冬瓜、华山松、杉木、石斛、黄精、八角莲、冰球子等713万株,出具苗木检验合格证32份,苗木合格率100%;2024年核发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21份,准备优良种子4656.5公斤,其中:良种种子2740公斤,培育苗木456.4亩(新育60亩)、1008.8505万株。六是全面完成全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等级优化调整工作。通过优化调整,全县林地总面积由222581.6516公顷,调整为205581.5477公顷,林地总面积减少17000.1039公顷,减少7.64%。按森林类别分:国家级公益林面积8274.528436公顷,省级公益林面积5884.0257公顷,商品林面积181422.9936公顷。按林地保护等级分:Ⅰ级林地面积4248.2803公顷,Ⅱ级林地面积19910.2738公顷,Ⅲ级林地面积55866.8772公顷,Ⅳ级林地面积125556.1164公顷。七是基本完成全县基本草原划定成果工作。全县基本草原划定工作,共涉及图斑23个(省级下发预判图斑19个,补充调查划入图斑4个),面积43.2294公顷(省级下发预判面积41.8524公顷,补充调查划入面积1.3770公顷),共纳入基本草原小班23个,面积43.2294公顷;纳入基本草原调整储备区小班2个,面积4.6662公顷;基本草原划定后调出小班53个,调出面积214.1712公顷。截至目前,已完成《龙陵县基本草原划定成果报告》的编制工作,县级《成果报告》于2024年12月13日通过专家评审和县人民政府验收,等待市级检查验收。
4.持之以恒抓效益,产业振兴开创新局面。按照“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发展思路,积极探索推广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路径,让绿水青山充分发挥经济社会效益。一是林下种植。2024年,完成草果提质增效10000亩,重楼提质增效1000亩、黄精提质增效1000亩,占计划任务数的100%。全县林下中药材种植面积达62900亩(其中:草果52000亩、重楼5200亩、黄精2200亩、白花蛇舌草3000亩、白芨500亩)。二是林下养殖。胡蜂产业销售蜂王27.5万只(其中土蜂1.5万只、胡蜂18万只、黄蜂8万只),培育蜂群2800巢,出售蜂巢1200巢,已放养胡蜂200巢,招收并培训胡蜂养殖技术学员65人。三是林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开展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2024年送检核桃、澳洲坚果、滇重楼、滇黄精、石斛、野生菌、竹笋、油茶、石斛及土壤样品37批次,其中:林产品样品野生菌1批次、竹笋3批次、核桃3批次、油茶3批次、澳洲坚果5批次、滇重楼2批次、滇黄精2批次、石斛10批次,共计29批次;土壤样品野生菌1批次,竹笋3批次,滇重楼2批次,滇黄精2批次,共计8批次。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202,480,926.2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607,153.74元,占总收入的37.34%;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26,873,772.52元,占总收入的62.66%。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06,435,939.91元,增长110.8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9,667,231.41元,下降20.64%;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126,103,171.32元,增长16,364.26%。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调动、本年度抚恤金未能支付;二是林草项目减少及项目跨年实施;三是其他收入增加导致。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9,667,231.41元。①基本支出减少1,184,599.51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132,113.61元(基本工资减少277,763.00元、津贴补贴减少304,513.00元、奖金增加391,446.20元、绩效工资减少1,014,18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352,865.12元、职业年金缴费减少176,880.31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189,478.7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减少60,904.09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25,220.20元、医疗费增加144,674.0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减少22,60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60,406.90元(办公费增加64,050.69元、印刷费增加27,500.00元、水费增加5,621.95元、电费减少1,882.26元、邮电费减少61,847.39元、差旅费增加118,284.00元、会议费增加27,953.30元、培训费增加52,376.0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20,586.40元、工会经费减少160,672.6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53,920.65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11,089.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44,6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212,892.80元(抚恤金减少221,546.80元、生活补助增加8,106.00元、医疗费补助增加17,248.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16,700.00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动、本年度抚恤金未能支付导致。②项目支出减少18,482,631.90元,其中:其他组织事务支出减少60,000.00元、科普活动增加64,112.00元、其他科学技术支出增加817.00元、生态保护支出减少873,302.88元、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增加115,860.00元、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减少232,000.00元、森林管护减少61,071.00元、停伐补助增加14,698,442.16元、其他森林保护修复支出增加715,900.00元、退耕现金减少35,213,087.25元、已垦草原退耕还草减少6,515,000.00元、农业生产发展减少210,849.46元、事业机构减少819,082.54元、森林资源培育增加13,561.00元、技术推广与转化增加1,927.90元、森林资源管理减少648,307.70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减少1,364,545.00元、动植物保护减少66,460.00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增加122,791.06元、退耕还林还草增加13,611,400.00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减少1,073,737.19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3,950,000.00元、生产发展减少4,540,000.00元、生产发展减少100,000.00元。主要原因是林草项目减少及项目跨年实施导致。
2.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126,103,171.32元,主要是依据龙政复〔2024〕137号龙陵县丰达有限公司交国有林地及林木使用权出租20年租赁费增加114,600,000.00元、林场油茶生产成本资金增加1,500.00元、坚果生产成本资金减少37,917.00元、云南省产业领军人才培训项目经费减少197,120.00元、中药材产地加工技术体系及应用经费减少40,000.00元、林下石斛产业品种化关键技术研究经费减少20,000.00元、石斛标准研究及制定经费减少64,000.00元、云药之乡产业服务体系创新及应用项目经费减少60,000.00元、高黎贡山生态功能提升及可持续发展技术研究与示范经费减少100,000.00元、紫皮石斛种质资源收集保存与DNA条形码研究经费减少60,000.00元、专利资助费减少1,500.00元、新食品申报费用减少480.00元,专利转化项目经费增加100,000.00元、 石斛种质资源技术转化经费增加12,000,000.00元、 紫皮石斛汁液高效提取技术研究与紫皮石斛固体饮料开发项目经费增加75,367.52元、紫皮石斛品质提升技术研究与GAP基地建设示范项目经费增加40,000.00元、专利(成果)转化经费增加2,036.00元、纪委补助工作经费减少20,000.00元、草原补贴减少86,688.00元、黄山羊养殖成本减少28,027.2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76,144,485.41元。其中:基本支出23,552,702.58元,占总支出的30.93%;项目支出52,591,782.83元,占总支出的69.07%;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0,524,109.48元,下降21.2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84,599.51元,下降4.79%;项目支出减少19,339,509.97元,下降26.8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调动、本年度抚恤金未能支付;二是林草项目指标下达较晚及项目跨年实施导致。
1.人员经费减少1,345,006.41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132,113.61元(基本工资减少277,763.00元、津贴补贴减少304,513.00元、奖金增加391,446.20元、绩效工资减少1,014,18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352,865.12元、职业年金缴费减少176,880.31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189,478.7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减少60,904.09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25,220.20元、医疗费增加144,674.0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减少22,6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212,892.80元(抚恤金减少221,546.80元、生活补助增加8,106.00元、医疗费补助增加17,248.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16,700.00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动及本年度抚恤金未能支付导致。
2.日常公用经费增加160,406.90元,其中:办公费增加64,050.69元、印刷费增加27,500.00元、水费增加5,621.95元、电费减少1,882.26元、邮电费减少61,847.39元、差旅费增加118,284.00元、会议费增加27,953.30元、培训费增加52,376.0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20,586.40元、工会经费减少160,672.6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53,920.65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11,089.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44,600.00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职能职责增多,各项费用增加。
3.项目支出减少19,339,509.97元,其中:其他组织事务支出减少286,560.34元、其他应用研究支出增加132,629.41元、科普活动增加64,112.00元、其他科学技术支出增加817.00元、生态保护支出减少873,302.88元、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增加115,860.00元、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减少232,000.00元、森林管护减少61,071.00元、停伐补助增加14,698,442.16元、其他森林保护修复支出增加715,900.00元、退耕现金减少35,213,087.25元、已垦草原退耕还草减少6,515,000.00元、农业生产发展减少210,849.46元、事业机构减少819,082.54元、森林资源培育增加13,561.00元、技术推广与转化增加1,927.90元、森林资源管理减少648,307.70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减少1,362,782.00元、动植物保护减少66,460.00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增加132,791.06元、退耕还林还草增加13,611,400.00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减少1,848,447.33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3,950,000.00元、生产发展减少4,540,000.00元、生产发展减少100,000.00元。主要原因是林草项目减少及项目跨年实施导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552,702.5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813,836.54元,占基本支出的92.62%,人均162,789.82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38,866.04元,占基本支出的7.38%,人均12,976.6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2,591,782.8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项目一:森林草原防火项目资金2,801,625.06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宣传教育、预警监测、火险隐患、火源管控、应急准备等相关工作支出。该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加强了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应急体系和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了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及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有力地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项目二:林草湿综合监测补助项目经费23,556.00元,主要用于全县林草湿综合监测1673个图斑的全面核查。该项目的实施,有效维护了林区安全稳定及林农利益,保护了森林资源,确保了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项目三:第六批坚果初加工机械一体化示范生产线建设项目资金720,000.00元,主要用于龙陵县碧寨金戈土特产品加工厂、龙陵县昌盛农业发展专业合作社核桃初加工机械一体化项目生产线建成使用。通过项目建设,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机械一体化核桃初加工模式和经验,扩大“龙陵核桃”的市场知名度,提升“龙陵核桃”品牌价值,实现林农收入增收、县域经济增强、构建绿色生态、健康可持续的高原特色产业。
项目四:“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项目经费817.00元,主要用于选派人才提供以石斛、黄精为主的林下中药材种植技术指导、科技人才培训,积极探索以赤松茸(大球盖菇)为主的林下食用菌的立体种植模式,发展“林菌”+“林药”+“林果”+“林下养殖”的林下经济产业,通过精准规划、标准制定、项目实施、品牌打造等措施,完善林下经济产品的包装,打通线上线下多渠道销售路径,加快推动林下种植、养殖取得突破、形成特色,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利益优势,不断带动群众增收。
项目五: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资金13,611,400.00元,主要用于完善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措施,巩固新一轮已有退耕成果,持续发挥生态效益,确保退耕农户利益。该项目的实施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农业结构得到进一步调整,退耕还林还草政策深得人心,退耕还林还草补助已成为退耕农户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使退耕还林地区的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真正形成高效、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发挥了最大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限度地满足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项目六:石斛产业发展项目经费42,106.00元,主要用于新植石斛3500亩,全县石斛种植总面积达4.6万亩,提质增效6000亩,建成年产100万盆花卉种植示范基地2个,建成年出圃种苗1000万株以上的石斛种苗繁育基地2个,完成培训2000人次,打造1个省级、2个市级、4个县级示范基地;可实现石斛全产业链总产值75亿元。
项目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资金2,359,880.00元,主要用于36.21万亩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通过该项目的实施,项目区内森林资源将得到有效保护,生态效益充分发挥,项目区内的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水土流失等自然灾害将得到有效控制。
项目八: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项目资金17,353,190.60元,主要用于174万亩天然林的保护,使项目区内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态效益充分发挥,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水土流失等自然灾害得到有效控制。
项目九:新一轮退耕还草项目资金452,000.00元,主要用于改善全县草原生态植被状况,协调畜牧与草原的发展平衡。该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完善新一轮退耕还草政策措施,巩固新一轮已有退耕成果,持续发挥生态效益,确保退耕农户利益。
项目十:森林抚育补助项目资金7,900.00元,主要用于实施中幼龄林森林抚育1万亩。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改善林木的生长状况,让林木获得充足的营养空间和生长空间,提高林分质量和林木的出材率等级,消除森林病虫害、森林火灾隐患,真正达到速生丰产,增加森林产出的目的;给项目区富余劳动力提供就业机会;可得到小径材及薪材;把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处理好长远与近期、整体与局部的关系,促进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协调发展;对我县中幼龄林抚育将起到带动、示范、辐射的作用。
项目十一:龙山镇2022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第一批)项目资金6,950,000.00元,项目建成后,可以提高项目覆盖区15个村(社区)集体经济实力,使11个易地扶贫搬迁工程1229户5010人脱贫群众实现增收目标,同时使100人得到培训和100人实现稳定就业。
项目十二:其他林业和草原工作经费832,148.00元,主要用于森林资源管理及森林资源培育支出。该项目的实施有效控制森林资源的消耗,提高林地管理水平,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我县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
项目十三:缉私工作经费29,92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林地案件办理,保护林地面积205665公顷,通过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积极的与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作斗争。
项目十四: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资金300.00元,主要用于野猪猎捕51头,实行野猪种群调控。该项目的实施使项目区内野生动物种群得到有效调控,生态效益充分发挥,项目区内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项目十五:草原保护监测项目经费93,760.00元,主要用于实施龙陵县国土三调草原基况调查2459个小班,涉及10个乡镇2个国有林场;常规监测点监测13个。
项目十六:生态护林员项目资金4,181,676.90元,主要用于选聘续聘674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生态护林员,将生态护林员的管护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划分管护责任区674个,实行承包管护,促进龙陵县143万亩人工林及其它森林草原资源将得到有效保护,涉及10个乡镇。
项目十七:草原有害生物普查项目经费22,1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草原有害生物普查2.8727万亩。
项目十八:重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经费18,929.00元,主要用于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1.535万亩,松林及松材线虫病监测88.04万亩。
项目十九: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项目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草原有害生物监测5.7454万亩,草原有害生物防治2.018万亩。通过项目实施,全县草原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5%以下,草原有害生物灾害损失控制在经济危害水平之下,确保“有虫不成灾”,保障全县草原生态安全。
项目二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经费3,952.00云,主要用于完成松林及松材线虫病监测88.04万亩,林业有害生物防治1.5186万亩。通过项目实施,全县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损失控在经济危害水平之下,确保“有虫不成灾”,保障全县生物生态安全。
项目二十一:2024年油茶基地生产成本核算项目经费1,500.00元,主要用于达摩山油茶基地油茶采摘费用。
项目二十二:防火通道建设水土保持及土地征收补偿项目经费71,944.00元,主要用于付邱家寺防火通道建设水土保持资金25,000.00元、达摩山资源管理站土地征收补偿金46,944.00元。
项目二十三:三江口国有林场管理运行项目经费532,900.64元,主要用于完10.16万亩森林资源管护工作支出。
项目二十四:三江口林场单位自有资金项目经费52,260.76元,主要用于林场正常运转保障经费支出。
项目二十五:2024年亮山国有林场工作经费支出57,511.06元,其中办公费支出18,160.00元,劳务费1支出6,841.06元,其他交通费支出10,12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550.00元,专用设备购置支出6,840.00元。主要用于完成12.1万亩森林资源管护工作,使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改善生态环境。
项目二十六:亮山林场2024年度财政代管资金支出51,989.00元,其中办公费支出8,645.00元,其他交通费支出13,544.00元,专用设备购置支出29,800.00元,主要用于保护项目区内及周边森林资源,充分发挥经济效益、生态效益,项目区内的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水土流失等自然灾害得到有效控制。
项目二十七:2024年石斛产业发展扶持项目经费22,430.00元,主要用于项目开展过程中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差旅费支出。
项目二十八:龙山镇横山村石斛产业融合发展示范点建设项目经费380,000.00元,主要用于龙山镇横山村石斛产业融合发展示范点石斛品种展示中心主体工程建设费用支出。
项目二十九:林下科技推广示范补助项目经费72,347.63元,主要用于项目开展所需的专用材料费、差旅费等费用的支出。
项目三十:人才培养专项经费146,333.36元,主要用于云南省兴滇英才计划产业领军人才项目所需的办公费、差旅费、专著出版委托费、生活补助等支出。
项目三十一:省级科普示范基地项目经费70,272.00元,主要用于项目开展所需要的办公费、专用材料费、差旅费等费用的支出。
项目三十二:省级石斛种质资源圃项目经费20,225.27元,主要用于项目开展所需的种质资源管护等劳务费用的支出。
项目三十三:2023年石斛检测项目经费217,560.00元,主要用于项目开展所需的印刷费、石斛检测委托费用的支出。
项目三十四:基础应用研究项目经费335,248.55元,主要用于项目开展所需的水电费、专用材料费、差旅费、劳务费、石斛检测委托费等费用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607,153.7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9%。与上年相比减少19,667,231.41元,下降20.64%,完成年初预算的113.9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云南省兴滇英才计划产业领军人才生活补助支出60,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省级财政转移支付项目,未开展本级年初预算。所以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预决算出现差异。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908,623.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0%,完成年初预算的98.85%。主要用于机构运行支出837,534.34元、省级科普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支出70,272.00元、“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支出817.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福利支出减少及项目经费支出减少,所以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科学技术(类)支出预决算出现差异。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85,484.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5%,完成年初预算的112.2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3,200.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0,2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16,075.2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4,613.75元、死亡抚恤支出231,396.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数增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缴费基数增加、遗嘱补助标准提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未做预算中途增加指标,所以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预决算出现差异。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30,316.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9%,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39,767.42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02,757.6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817,905.07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9,885.91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所以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卫生健康(类)支出预决算出现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3,188,008.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67%,完成年初预算的541.14%。主要用于生态保护支出4,181,676.90元、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115,860.00元、森林管护支出18,929.00元、停伐补助支出17,703,642.16元、其他森林保护修复支出715,900.00元、已垦草原退耕还草支出452,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项目资金纳入年初预算,但未能在当年支出,其中:生态保护支出增加2,496,656.68元、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减少115,860.00元、森林管护支出减少481,071.00元、停伐补助支出增加17,703,642.16元、其他森林保护修复支出增加715,900.00元、已垦草原退耕还草减少1,648,000.00元,所以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节能环保(类)支出预决算出现差异。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46,434,721.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42%,完成年初预算的82.27%。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发展支出20,225.27元、行政运行支出2,717,849.12元、事业机构支出14,981,518.15元、森林资源培育支出60,000.00元、技术推广与转化支出72,347.63元、森林资源管理支出861,656.44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2,141,880.00元、动植物保护支出54,340.00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2,865,577.06元、退耕还林还草支出13,611,400.00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1,717,927.70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6,950,000.00元、生产发展支出380,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行政运行支出减少253,866.23元、事业机构支出增加118,661.22元,上年结转结余项目资金纳入年初预算,但未能在当年支出,其中:农业生产发展支出增加1,300.00元、行政运行支出减少253,866.00元、事业机构支出增加118,661.22元、森林资源培育支出增加60,000.00元、技术推广与转化支出减少227,652.37元、森林资源管理支出减少15,675,422.00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增加1,200,680.00元、动植物保护支出增加54,340.00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增加376,577.06元、退耕还林还草支出增加12,611,400.00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减少15,602,072.30元,所以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农林水(类)支出预决算出现差异。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2,346.00元,决算为416,266.9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14%;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2,977.14元,增长11.5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18,214.4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3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5,000.00元,决算为330,919.9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9.50%,完成年初预算的147.0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7,346.00元,决算为67,132.6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6.13%,完成年初预算的68.9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18,214.49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84,220.65元,增长34.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9,458.00元,下降46.9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7,132.6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59,458.00元,下降46.9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2,346.00元,支出决算为416,266.9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14%,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2,977.14元,增长11.5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18,214.49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5,000.00元,决算为330,919.9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0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7,346.00元,决算为67,132.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96%。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经批准依据龙公车复〔2024〕10文件购置公务用车皮卡车1辆,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未被纳入年初预算;二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是由于公务用车老化,维修费用增加,油价上涨,燃油费增加,工作任务重,用车量大,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三是公务接待费减少,主要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8,214.49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84,220.65元,增长34.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9,458.00元,下降46.9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7,132.6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42,977.14元,增长11.5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经批准依据龙公车复〔2024〕10文件购置公务用车皮卡车1辆,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未被纳入年初预算;二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是由于公务用车老化,维修费用增加,油价上涨,燃油费增加,工作任务重,用车量大,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二是公务接待费减少,主要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林场森林资源管护区域点多面广,涉及全县9个乡镇,管护难度较大,现有车辆已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经批准依据龙公车复〔2024〕10文件购置公务用车皮卡车1辆,价值165,214.49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全县林业和草原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3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林草湿荒普查工作调研、森林防火通道项目检查、森林防火工作、标准化林业站建设验收工作、天然林调查核实、资源林政管理、森林资源保护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共计接待119批次,接待人次932人。
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98,519.19元,比上年增加217,022.83元,增长20.07%,主要原因是部门履职尽责任务增加、经费标准调整、人员变动、物价上涨。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382,168.15元、 印刷费30,000.00元、水费5,541.90元、电费41,050.52元、邮电费72,602.33元、差旅费215,994.00元、会议费33,343.30元、培训费54,124.00元、公务接待费30,450.00元、工会经费38,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4,955.99元、其他交通费用200,089.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2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231,597,971.41元,其中,流动资产148,814,497.24元,固定资产16,568,313.8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8,760,307.66元,无形资产19,504,448.21元(净值),其他资产37,950,404.45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7,122,693.1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95,028.0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4,137.8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1,2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12,887.8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77,444.96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77,444.96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 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300647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