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祖国的花朵,请你要好好爱护我……”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时值建党100周年之际,碧寨乡社会事务办秉承“献礼百年华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多形式开展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志愿者活动。

7月1日上午,碧寨乡社会事务办联合乡司法所组成志愿宣传队,在农贸市场积极开展相关宣传。活动现场,志愿者积极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群众讲解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法律规定。

为达到扩大宣传,长期宣传的效果,集中宣传结束后,社会事务办志愿者深入沿街商铺,结合实际生活为经营者耐心细致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如何保护未成年人,让他们懂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相关法律知识,并鼓励他们成为法律的宣传者和践行者。

“阿姐,你家小娃娃学习好呢嘛,你平时也怕不用怎么操心他么?”“哎,最近他贪玩不学了,我都使劲打了他好多次了还是不听话!”“阿姐,可不能再这样教育孩子了,你这是违法了!”“啥,我还违法了?”“是啊,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在入户走访中,社会事务办志愿者结合百姓的生活实际,从他们最容易误解忽视的地方入手,让他们生动直观的认识了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从哪些方面保护孩子的合法权益。

本次宣传活动累计发放资料800余份,覆盖群众3000余人。通过宣传活动的深入开展,凝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共识,提升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的思想认识,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