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至5日,由乡政府牵头组织乡安监站、市场监督管理所、中心学校等部门,对全乡5所学校、幼儿园食堂,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对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责任落实情况、食品经营许可、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培训、环境卫生、设施设备、加工操作、原料贮存、索证索票、食品留样、餐厨废弃物处置等情况进行了检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再次重申严禁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加工制作发芽土豆、四季豆、豆浆、鲜黄花菜、野生菌等高风险食品;严禁各学校食堂采购使用亚硝酸盐,确保食堂饮食安全,保障学生在校期间饮食卫生。针对存在的问题当场下发了整改通知,要求学校立即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乡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通过专项检查整治,进一步增强了学校食堂工作人员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增强了各经营户的责任意识,落实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营造了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