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上午,在腊勐镇为民服务中心大厅,家住中岭岗村的熊佐珍、杨金万夫妇顺利领取到了第三个孩子的《生育服务证》。
这是新政策下腊勐镇发放的第一本三孩《生育服务证》,标志着三孩生育政策在腊勐全面落地。
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国家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改通过后,云南迅速行动,8月21日,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通知》,明确:2021年5月31日之后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夫妻,可进行生育登记。
生育登记所需材料:办理生育登记时,夫妻双方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再婚的还需提供离婚证、原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等有效证件,涉外或涉港、澳、台人员应提供有效身份和婚姻证明(含法定中文翻译及有权机构的认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