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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力龙江
龙江司法所开展“开学第一课”法治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06日 08:15 浏览:[] 作者:彭清波 来源: 打印

“你知道吗?我们每天来学校学习是受法律保护的哟,那是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有规定:凡是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年龄、性别、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阻止小学生上学,这是每个青少年依法享有的权利。”3月3日,伴着和煦的阳光,龙江司法所走进龙江乡邦明完全小学,开展了题为“法治副校长开学第一课 法治宣传进校园(未成年人保护专场)”的主题活动。

以“案例”为切入点,讲好“法律小故事”。本次活动,法治副校长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贴近孩子的视角,将法律知识贯穿到小故事中,以讲故事的方式,跟同学们互动交流,引导同学们从小树立法治意识,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和他人,给孩子们播下法治思维的种子。

以“预防”为关键点,学好“安全小常识”。活动现场,法制副校长从“守规则,保安全”出发,围绕道路交通安全、用水用电安全、防溺水、防盗、防敲诈、防抢劫、防绑架、防拐卖等方面做了讲解,引导同学们学会自我约束、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遵规守纪,全方位增强同学们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

以“法治”为着力点,当好“教育小助手”。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法治副校长利用发生在周边的案例,给在场的家长们普及了酒驾醉驾的危害和成本,宣传了防网络诈骗、电信诈骗的相关知识,突出了家庭保护、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呼吁家长行动起来,明白“家庭责任”是什么,避免“养而不教”和“教而不当”,以法治为引领,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法治教育体系,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此次活动受到了师生和家长的一致好评,纷纷表示以后会加强对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遵规则、守纪律,争做知法懂法守法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