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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龙新
龙新乡“三个抓”做好黄龙玉资源保护工作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17日 09:57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

一是抓示范引领,带头落实包保责任。按照“主要领导包片、班子成员包点、乡直单位包洞”原则,根据矿山定期巡护、矿点定期指导、矿洞定期检查的要求,全力做好日常巡查、矿点管理、政策宣传、群众引导等矿山秩序整治工作。二是抓法律宣传,提高群众护矿意识。通过悬挂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以及利用微信公众号、“6995”信息平台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云南省龙陵黄龙玉资源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做到政策法律宣传全覆盖。三是抓巡护督查,巩固矿山整治效果。严格执行日常巡护和督查制度,护矿队员每天不定时对黄龙玉矿洞巡护1次,重点矿洞巡护2次,每次巡护都做到“三有”,并将巡护活动以文字、图片和小视频的形式上报,自觉接受工作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