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份以来,我乡深知异常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来抓。根据县指挥部要求关于贯彻执行《保山市人民政府2017年森林防火命令》的通知,我乡采取了在人员密集处、学校等地粘贴防火命令并将此命令发放到了各村(社区)。
1、进一步强化了责任制的落实,把责任制落实到个人,做到责有人担、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打。
2、严管火源管理
进入高火险期后,我乡组织由各村(社区)的护林员、派出所及林业站工作人员组成的野外违规用火专项巡逻组,对公路沿线、龙新乡辖区林区进行清理、巡护;及时组织护林员及村委会人员进行入山登记,严禁火种入山,发现违规用火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到目前一共查处3起野外违规用火并按林业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处罚。
3、科学处置火情,一旦发生森林火灾,严格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级响应、专群结合、挂牌指挥”的原则,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科学扑救,扑救过程中把科学指挥、严密组织,安全扑救放在扑火工作的首位,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和扑火参战人员的安全。3月18日挂钩单位(农业局、电信分公司)到我乡进行了森林防火工作检查指导,检查了2所学校、2个行政村、10户农户,对我乡森林防火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4、龙新乡人民政府拨森林防火经费4万元,龙陵县林业局拨1万元、林业站自筹0.5万元,龙陵县电信分公司拨0.2万元,目前经费一共到账5.7万元。
5、及时学习《龙陵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的内容,并及时发放100份、火灾警示手册910份、“文明祭奠”通知50份、保山市人民政府2017年森林防火命令66份、云南省人民政府2017年森林防火命令130份,进行粘贴宣传,派出督查组1支3人,行动组1支5人,出动车辆21次,处理违规用火3起3人罚款2850元。
6、龙新乡于3月15日召开高火险期防火工作推进会暨“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安排部署会,对高火险期及“清明节”期间的工作再做安排部署,会上乡党委廖副书记、分管领导董副乡长做了相关工作要求,要求全乡11个村(社区)对高火险期及“清明节”期间的工作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清明节”期间全乡成立了26个堵卡执勤点,堵卡点分别设在全乡11个村(社区),时间从3月26日--4月15日,共计20天,堵卡执勤人员由林业站部分人员及各村(社区)全部护林员组成。
我乡根据上级要求。利用集市街天利用广播宣传30次,累计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51车次,粘贴宣传标语60余条,发放宣传单70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