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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门镇安
镇安镇:政策服务进家门 被征地农民享保障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30日 16:34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

为切实做好养老保险宣传推广,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民生保障政策的知晓度,增强参保意识,日前,镇安镇社保工作人员走街串巷,积极发挥宣传引导作用,把服务和政策主动送到群众家门口。

此次养老保险政策主要宣传对象是被征地后家庭人均实际耕地面积不足0.3亩(不含0.3亩)的参保人员,自2023年1月1日起被征地农民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履行缴费义务后,按年享受参保缴费补助,累计补助年限不超过 15年。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简称:企职保),补助标准为云南省当年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标准年缴费额的30%(如:若灵活就业最低缴费档次为10000元,符合被征地政策补助条件的就补助3000元,累计补助年限不超 15 年),补助金额直接打入个人银行账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简称:城居保),补助标准为每年1000元,累计补助年限不超 15 年,补助金额直接打入个人城居保账户。

社保工作人员耐心向被征地农民精准解读养老保险以不同参保方式可申请的补助、办理方式、所需材料等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讲政策、举实例、算细账、答疑惑、解难题的方式,引导被征地农民“早参保、提档次、长缴费”,有效保障被征地农民年老后的基本生活,不断增强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