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计划和县政府关于房屋建筑安全的决策安排,围绕“四字诀”,镇安镇第一时间启动了经营性、聚集性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速”字为先,抓紧排查整治“总安排”。镇安镇高度重视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迅速召开工作安排部署会,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详细安排,进一步提高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确定了“党委政府统筹、部门自查、村级排查”的工作原则,结合镇安实际,研究制定了《镇安镇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镇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镇直及驻镇有关单位(部门)负责人、19个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为成员的镇安镇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和四个工作督导组,为排查工作打下坚实的组织保障。

“学”字为要,抓好专题技术“大培训”。为使工作人员更加深入了解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注意事项,镇安镇组织各村(社区)和相关镇直单位业务人员召开了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业务培训会,会议结合县、镇两级工作方案和县级指导组的指导情况,系统培训了业务人员的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具体业务、《云南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技术手册(试行)》和相关注意事项。为镇安镇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铺开打牢技术基础。

“全”字为主,抓牢安全隐患“零遗落”。镇村两级根据全面开展住建领域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一村一街逐户开展排查工作,同时镇安镇组建督导组实地到19个村(社区)现场走访,与开展重点排查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流,实地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截至目前,结合前期的住建领域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累计共实地排查房屋31725宗,其中重点排查经营性、聚集性自建房并登记在册的有813宗,800宗未发现安全隐患,13宗房屋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初步判定13宗均为一般安全隐患,未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特别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现已在云南省房屋市政调查系统中录入自建房安全排查房屋建筑5225栋,其中678栋为经营性自建房,4547栋为其他自建房。全镇排查出58栋建筑层数在三层及以上无设计、施工图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经营性自建房,已完成52栋外业采样工作,4栋正在采样中,1栋房屋建筑已完成安全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鉴定结果为房屋结构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宣”字为要,抓稳房屋安全“大保障”。充分利用新媒体覆盖面广、影响力大、互动性强、信息传播快等特点,通过微信工作群、微信公众号、微信朋友圈、新闻平台等方式及时发布安全知识,线下采取宣传单、逐户宣传的方式将安全知识送进千家万户,并存在安全隐患的逐户发放整治通知书,持续加强房屋建筑安全的宣传动员,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做好安全隐患房屋的日常监测,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障。

“老板,您好!这个是镇安镇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整治告知书,我们在排查过程中发现您的经营性自建房存在安全隐患,请您根据整改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谢谢您的配合!”工作人员说。回欢社区的陈师傅接过整治通知书,毫不犹豫的答应并签下了字,他说道“太谢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在排查中及时发现我的房屋有安全隐患,我还不知道呢,这哪是送的什么整治告知书啊,分明是给我和我的家人送来了安全,我现在想到都有点后怕,我一定积极配合你们,及时的拆除有隐患房屋,消除安全隐患,你们辛苦了!”截至目前,镇安镇13宗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已全部完成整改,完成率100%。
下一步,镇安镇将加强新增房屋建筑源头管控工作,加大对违法违规建设、擅自改扩建的房屋建筑监督执法力度,推动整治机制常态化、制度化,坚决遏制危险房屋建筑增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