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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力龙山
龙山镇“四举措”,扎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11日 09:45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

进入森林草原高火险期,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国土生态安全,龙山镇多措并举,切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龙山镇将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来抓,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工作常态,及时召开镇村大会,研究成立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林业站,由林业站站长任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切实将防火任务层层量化分解。建立完善森林防火责任制及应急预案,明确第一责任人防火职责,全面落实省、市、县“最严防火令”,明确要求镇直各单位、各村(社区)及广大人民群众必须“依令而动、令行禁止”,无条件贯彻执行,确保森林防火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二是加大宣教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辖区居民森林防火意识。通过张贴警示标语、重要路口设置防火标志牌等形式,多角度、多内容宣传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社区工作人员、森林护林员和网格员采取入户宣传、微信推广等方式将防火命令及时发放粘贴、宣传到村、组、集市、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广泛宣传防火灭火常识及防火的重要性,做到“家喻户晓”,真正做到了从思想上、观念上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视,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切实夯实筑牢“人防”基础。

三是强化值班备勤,做好动态预防。明确要求各村(社区)加强监护管理,落实好监管人,告知广大人民群众防火常识和平时用火的注意事项,尤其要注意野外用火。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明确要求各类防火通讯、视频工具24小时开通,确保政令信息畅通、指挥调度准确高效,确保一有火情迅速报告。各村(社区)护林员和值班人员要24小时在岗值守、满员备勤,对辖区林区和山场进行不间断巡逻,以野外用火管理为重点,告知村民禁止在林区内烧荒、烧火等野外用火行为,并对靠近森林边缘的地块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台账,进一步加大巡查、监督检查力度,扎实做好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工作。

四是严审野外用火,强化火源管控。各村(社区)加强巡查力度,对田间地头等开展巡查,收缴火种,查处林缘、林内、墓地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加大对过路、进山人员和车辆的盘查、登记及火源收缴,从源头上杜绝火灾隐患的发生。同时,在森林草原防火区全面禁止野外用火,重点林区草原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把握紧要时期,抓住关键环节,突出重点部位,管住特殊人群,坚决管住野外用火,减少和避免森林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