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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
龙陵县信访局组织学习“三个规定”和“一个办法”
发布日期:2020年07月15日 09:32 浏览:[] 作者:李志敏 来源: 打印

为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廉洁自律意识,有效预防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办案,进一步筑牢领导干部依法依规履职思想防线。近日,龙陵县信访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三个规定”和“一个办法”)。

会议从什么是“三个规定”“一个办法”,执行“三个规定”需填报哪些内容,“一个办法”主要增加了什么内容,过问、打听他人业务都违规吗,不填报会怎么样,有何配套措施等六个方面进行了传达学习。随后,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入“保山警方”微信公众号,开展“三个规定”知识网络答题活动,有效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的知晓率。

会议强调,要强化统一领导,将“三个规定”和“一个办法”作为政治学习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政治站位,自觉地遵守好、贯彻和落实好“三个规定”和“一个办法”的内容;要强化责任传导,坚持把领导干部干预、插手、违反规定过问司法办案活动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考评中,并作为考核干部是否遵守法律、依法办事、廉洁自律的重要依据,时刻将纪律规定印在心中、挺在面前,对违反“三个规定”的行为坚决零容忍。

会议要求,要学习到位,充分认识“三个规定”和“一个办法”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三个规定”和“一个办法”的各项要求,准确把握“三个规定”和“一个办法”的内容实质;要执行到位,自觉遵守,严格执行,树牢纪律、规矩意识红线,加强自我监督和约束,切勿触碰,坚决杜绝违纪违法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