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于2021年1月15日颁布并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确保《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落地见效,4月12日下午,龙陵县开展宣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部分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县医疗保障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启动仪式,启动仪式由县医保局局长主持。
启动仪式上,县医保局党组书记就做好“集中宣传月”各项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县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宣读了《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倡议书》。
龙陵县医保局局长表示,医保基金是群众的治病钱、救命钱、健康钱,《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颁布施行,填补了医保基金的法律空白,标志着医保基金使用监管正式步入法治化=化轨道。开展“宣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加强基金监管”宣传月活动,是贯彻落实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重要手段,对医保基金使用监管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广大参保人的切身利益。
龙陵县医保局党组书记要求,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县各级各部门必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医保基金监管的重要意义,将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作为当前医保管理的头等大事,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二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医保局要充分发挥好牵头部门作用,深入开展查处欺诈骗保专项整治活动,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要联合公安、财政、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坚决维护好医保基金安全。各定点医药机构要自觉规范诊疗服务,积极配合医保监督执法检查,坚决抵制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当好医保业务经办的“内行人”和“守门人”。三要加大宣传,形成合力。要以深入开展此次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引导群众自主选择就医、参与维权、监督举报,在全社会构建共同关注、参与、支持打击欺诈骗保和维护基金安全的良好格局,使基金监管工作的辐射面更广、社会参与度更大、监管成效更显。
龙陵县医疗保障局向广大参保群众、各定点医药机构发出倡议:一是树牢法治意识,筑起基金安全防护网。定点医药机构——严格依法依规为参保人员提供医药卫生和医保服务,诚信履行医药服务协议,自觉规范诊疗行为,坚决杜绝欺诈骗保行为发生;医务人员——坚持因病施治、科学诊疗、规范服务,做到合理收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坚决守好医保基金安全第一道关口;参保人员——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抵制并主动检举欺诈骗保行为,使用好、维护好“治病钱、救命钱”。二是凝聚监管合力,防御欺诈骗保行为。县医疗保障局将切实承担起维护基金安全的政治责任和法定职能,加强协议管理和监督执法,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落实奖励政策,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以实际行动展现担当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