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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龙陵县认真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应进必进”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22日 08:18 浏览:[] 作者:王东林 来源: 打印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改革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应进必进”,落实“平台之外无交易”,根据《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应进必进”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龙陵县结合“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主题实践活动,围绕财政预算资金、政府主导的融资以及国债资金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且达到依法必须招标条件的项目,开展专项整治。本次专项整治,龙陵县共涉及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政府主导的融资以及利用国债的资金等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17个,总投资26610.53万元,完成招投标11个,未完成6个,其中: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8个,项目总投资19605万元,完成招投标3个,未完成6个;县交通运输局项目7个,项目总投资5248.01万元,完成招投标7个;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项目2个,项目总投资1757.52万元,完成招投标2个。涉及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且达到依法必须招标标准的工程建设项目3个,总投资5052.02万元,完成招投标3个,其中: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项目3个,项目总投资5052.02万元。所有项目均按“应进必进”要求进场交易,无“应进未进”情况。

下步,龙陵县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应进必进”要求,确保“平台之外无交易”,不断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