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18号、19号、20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方式已得到主管部门的批准。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龙陵县教育局的委托,对龙陵县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诚邀国内合格企业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龙陵县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采购编号:TRZBC2016-46】
二、采购内容:
1.本次采购涉及到的相关设备设施和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培训、交货期限及售后服务等。采购数量详见设备配置清单附表,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必须就整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不得拆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采购预算: ¥628600.00元
3.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完毕;
4.供货及安装地点:项目指定配送学校点(龙陵县部分乡镇学校)。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执行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投标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具有本次采购设备设施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六)本次采购项目须符合的其它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所供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应提供所供产品的合法授权书、销售证明、所供产品的厂家生产合格证明,电器设备应提供CCC认证、涉及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相关检验报告、若为特殊产品的须出具国家相关部门的产品生产许可及检验检测合格证明材料;有健全完善的经营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及相应资质证明文件;
2.供应商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且生产和销售的产品须满足国家及行业的质量、安全技术标准。
3.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资格能力,并在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能满足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供的所有产品(包括配件)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产品必须是全新的,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
4. 供应商须提供公司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保证在有效期内(可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交);
5.提供近三年内所承担过类似项目的业绩;
6.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后审。
五、供应商报名时提供:
1.投标申请书(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公章);
3.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提供三证合一证书)复印件(加盖鲜公章);
4.产品相关证明材料:产品代理授权书、销售证明材料(附表中所要求提供的)、产品CCC认证复印件(电器设备提供)、涉及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复印件(加盖鲜公章);
5.若为特殊产品的须出具国家相关部门的产品生产许可及检验检测合格证明材料;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请按上述要求提供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一份(要求提供原件的须按要求提供),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供应商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代理公司有权拒绝其提交的投标申请,带来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投标报名时间:2015年04月20日至2015年04月26日止,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过时不候;报名地点: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象山路5号园丁小区大门东侧)。
七、每个企业只接受一份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附表中要求授权的产品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能有一份授权书参加投标,按报名先后顺序接受先到的供应商的报名,产品授权争议的,供应商自行解决,与其它人无关。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保证金
1.招标文件800.00元/份,售后不退,满足本公告条件要求且合格的供应商可获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投标保证金12000.00元整。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开标地点: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4.其它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及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十一、招标文件费及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交纳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有限公司保山市分行新村支行 |
账号:5300 1728 6420 5100 0568 |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
汇款交纳查询电话:0875—2147689 |
联系人:卢女士 |
十二、采购单位、招标代理机构
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采购单位:龙陵县教育局
地址: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城西边远征路
招标代理机构: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保山市财政局向东100米处)
联系人:杨女士 杨先生
电话:0875-2147689 传真:0875-2147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