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林业局公务车辆租赁费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函(通知)
竟谈编号:(JC)LLCG20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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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28日我中心受龙陵县林业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18号、19号、20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龙陵县林业局公务车辆租赁费服务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原招标编号:(X)LLCG2015×12,共1项。2015年4月29日-5月14日,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龙陵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了二次公告公示。截至5月14日下午17:30点(北京时间,下同),供应商报名不能满足政府采购法询价采购规定的条件,经请示县财政局采购管理股批示,转为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诚邀你公司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并将有关竞争性谈判要求事项通知如下:
一、谈判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龙陵县林业局公务车辆租赁费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JC)LLCG2015×01;项目涉及1个招标单位,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报价表(附后)或文书要求。
2、按《县政府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报价表》(JC)LLCG2015×01的具体内容要求提供所投标配套产品报价、产品质量保证、售后服务承诺等。
3、所报采购项目的价格必须含车辆保险费、落户、调试运行等费用,采购单位不再单独核算;
4、资金结算方式:所采中标产品设备自使用单位人员现场验收签字后,按所签采购合同办理中标资金结算;
5、提供2013年以来所承担过类似项目的业绩(须附证明材料);
6、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无本公司鲜公章复印件、活页式装订本、电子扫描件(彩页除外)。
二、投标文件有关要求
1、参与竞争性谈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正、副本)要顺序装订成册后并密封提交。
2、提供投标文件的封面上必须注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若投标人未按上述格式提供的,带来一切后果由投标申请人承担。
3、按《县政府竞争性谈判(第一次)采购项目报价表》、(JC)LLCG2015×01的具体内容及要求报价,此为投标文件报价;现场(按抽签顺序)报价分为:第一次报价、第二次报价,期间有5-10分钟对“投标文件”之外的陈述和介绍。
三、开标评审原则及要求
1、在规定采购项目名称、型号、规格及要求等不变的前提下,按表所列项目报价,评选以“响应招标文件及县政府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投标文件报价表(JC)LLCG2015×01要求,报价齐全,且报价合计超过采购单位预算价合计120000或未按报价表内容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在有效投标文件范围内以合理报价合计低,质量保证,售后服务承诺优越”为入选或中标原则。
2、开标现场提供资格资质原件验证事项。
四、其他事项
1、开标谈判时间:2015年5月26日下午15:00点;是否响应必须于2015年5月19日下午17:30时回函龙陵县交易中心,电话(传真):0875-6127992,联系人:王先生、周先生;开标谈判地点:龙陵县交易中心二楼会议室(暂定),地址:龙陵县龙山路中节街(县文化宣传中心旁边)。
2、发布日期:2015年5月15日-2014年5月25日
特此通知
附:县政府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投标文件报价表 招标编号:(JC)LLCG2015×01
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五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