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龙陵县日前印发《龙陵县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工作措施》,全面加强全县药品监管能力建设,提升药品监管水平。
在工作目标上,《措施》聚焦能力建设,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加快构建科学、高效、权威的药品监管体系,全面提升药品监管能力,坚决守住药品安全底线,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药品安全的需求。在工作举措上,《措施》立足监管职责,贯彻落实依法治理体系,提升药品管理能力,制定了加强政策法规引领、加强药品零售及使用环节管理、提高疫苗监管能力、加强稽查执法办案能力建设、加快药物警戒体系建设、强化监管部门协同、加强应急体系建设、提升药品智慧管理水平、提升监管队伍专业素质、提升服务效能共10项具体措施。
同时,《措施》还制定了健全工作机制、推进社会共治、激励担当作为和强化经费保障4项工作保障措施,要求各乡镇、县级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药品安全特别是疫苗安全的政治责任;要推行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制定年度计划,统筹推进落实;要压实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监督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要发挥行业自律作用,促进药品行业自我管理、自我规范、自我净化、自我提高;在人力资源政策、人才成长路径、容错纠错机制、奖励机制,以及加强药品监管、抽样等经费保障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此次出台的《措施》将为全县今后加强药品监管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升药品安全现代化治理水平,守牢药品安全防线,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