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
龙陵县市场监管局开展2018年食品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
发布日期:2018年10月24日 09:35 浏览:[] 作者:张国巍 来源: 打印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食品经营市场秩序,引导食品经营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从10月20日开始,龙陵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2018年食品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该局以全县食品经营主体为重点对象,以全面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为目的,做到两个“一批”:即疏导解决一批,帮助和指导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无证无照食品经营单位,通过整改符合申办条件,核发相关证照;整治取缔一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无证无照食品经营者或不服从管理的,坚决给予取缔。以规范食品销售环节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规范餐饮服务单位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为整治重点;以学校及周边、客运站周边、城乡接合部、集贸市场及周边、居民小区、农村集镇及周边、旅游景点为重点整治区域。通过整治,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威胁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的;经责令改正或限期办证仍拒不办理有关证照,继续从事无证无照经营活动的行为坚决给予取缔。到2018年底,基本消除食品无证无照经营者的生存环境,从根本上遏制无证无照食品经营行为。

整治工作从10月20日至11月30日,由各乡(镇)市场监管所对辖区食品经营者进行全面检查,准确掌握无证无照食品经营者的基本情况,建立监管台账。同时,向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无证无照食品经营者下发《限期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通知书》或《限期办理营业执照通知书》,办理期限为1个月,引导符合法定条件的食品经营者办理证照。从12月1日至12月31日,由各乡(镇)市场监管所在进行调查摸底和规范引导后,联合有关部门,集中力量进行全面治理,对限期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仍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依法予以查处;对达不到规定条件又无法在规定期限内获得许可的,依法予以取缔,曝光典型案例,并鼓励广大群众监督举报,积极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共治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