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
龙陵县民宗局“三举措”,抓牢宗教工作管理主动权
发布日期:2020年10月13日 09:55 浏览:[] 作者: 来源: 龙陵县民族宗教局 打印

建好民族宗教战线主力军”。严格按照省市县文件精神,强化民族队伍建设,整章建制,夯实工作基础。一是强化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兼)职民宗专干,对乡镇民族专干进行培训,不断提高民族事务管理能力。二是强化制度建设。根据新的发展形势需要,进一步完善县民宗局各项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内部管理,目标考核,档案资料等规章制度,不断推动民宗工作规范化。三是强化执法力量。建立统战、宣传、公安、政法、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民宗局综合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民族宗教工作新格局。

打好宗教规范管理主动战按照市局统一部署,不断加大辖区非法宗教活动治理力度。一是抓好底数排查。在已掌握现有宗教临时聚会点的基础上,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各乡镇、社区对全县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做到“活动场所清、管理人员清、信徒情况清、规章制度清、日常活动清、财务账目清”。二是抓好依法规范。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非法集会点和宗教活动,采取联合执法方式进行综合治理,该登记备案的登记备案,该取缔的取缔,进一步推动辖区宗教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三是抓好整章建制。严格按照新出台的《宗教事务管理条例》,开展辖区宗教场所内部制度、财务管理、消防安全等检查,推动规范化管理。

抓牢严防宗教渗透“主动权”。一是抓实干,促责任到位。定期开展宗教场所摸排工作,防范境外宗教势力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继续做好宗教场所“五进”活动,切实维护宗教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和宗教界的和谐稳定。按照打防并举、以防为主的原则,坚决制止非法宗教活动,严厉打击打着宗教旗号从事非法活动的邪教组织和各种宗教极端主义的渗透行为,为我县信教群众营造良好的宗教环境。认真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修订了《龙陵县处理涉及民族宗教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从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应急响应、附则等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使应急预案在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中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