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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工作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开展集体廉政谈话,拧紧“总开关”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16日 16:37 浏览:[] 作者:普忠所 来源: 打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警示教育作用,督促全体干部职工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11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开展集体廉政提醒谈话。

党组书记廖光从强调,集体廉政谈话是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前的“必修课”,必须打好“预防针”,提升“免疫力”。一是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明纪律规矩,牢固树立“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观念,自觉深入学习党的纪律规定、条例准则,树牢纪律规矩意识。在思想上紧起来、严起来,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始终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深刻汲取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违纪违法案件教训,以案为鉴、揽镜自照、自警自省,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自我剖析,全面开展自查,主动检视自身问题,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二是压实责任,履职担当。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肩负的历史使命和工作职责,切实扛牢生态环境保护重大政治责任,确保党中央、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落地见效。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要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深挖党性缺失、权力观扭曲,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市场潜规则取代党性原则等问题根源,切实抓好各级各单位干部职工的教育、监督和管理,让干部职工身心受洗礼、思想受触动,筑牢拒腐防变堤坝,扎实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三是强化监督,规范权力运行。紧盯生态环境重点领域、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聚焦规划、审批、执法、决策等权力运行和监管环节,进一步完善制度,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挺纪在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实现由“惩处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以政治清明促生态文明,用风清气正守护山清水秀。各级各单位要加强日常监督,坚持把纪律作风建设作为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前提保障。领导干部要做到“三个珍惜”:即珍惜自己的政治生命、珍惜自己的工作岗位、珍惜自己的家庭。要做到廉洁自律,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管得住小节,挡得住诱惑,做一个清清白白的人。同时,还要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传承优秀传统家风,加强对亲属的教育和约束,自觉净化社交圈、朋友圈、生活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