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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工作
龙陵县环保局扭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链”
发布日期:2016年12月05日 14:31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

                                         

   龙陵县环境保护局始终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担负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落实,认真履行环保工作职责,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全力助推生态龙陵建设。一是严格落实明责。认真履行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领导责任、党支部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层层签订《环保工作目标责任书》、《党员思想作风建设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责任,实现“要我抓”向“我要抓”、“要抓好”转变。强化责任分解,把任务逐项逐条落实到人,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对账销号,确保任务明确、履责有依、问责有据。二是传导压力履责。落实约谈制度、谈话提醒制度,对存在的问题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强化督导检查,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进行通报批评。修订并实施《龙陵县环保局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强化考核评价,严格落实年初制定的相关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的重要依据。三是加强检查督责。注重从具体问题抓起,注重突出重要时间节点,注重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加大执纪检查力度,及时整改违反规定行为,把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突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违纪违规行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带好班子、管好队伍,种好“责任田”,对党员队伍中出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咬耳朵、扯扯袖子,谨防踩“红线”、闯“雷区”。四是切实追查问责。对不担责、不履责等行为进行严肃问责,让失责必问成为一种常态。高标准、严要求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规定,划出“底线”和“红线”,确保有章可循、有纪可依。充分利用反面案例,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力求问责一个、警醒一片。主动与纪委汇报请示,加大监督检查和惩处追责力度,对违纪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灵活运用问责手段,治“病树”、拔“烂树”、正“歪树”,用纪律管住大多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