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深入整治“庸懒散慢”,龙陵县环保局强化内部监督管理,提高自我净化能力,着力构筑从严管理环保干部队伍新常态。一是领导带头监督。局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立廉政监督工作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按照年初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相关要求,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制订阶段化督查计划,定期召开推进部署会议,抓早抓小,严格监督,为内部监督检查工作“掌舵、撑腰”。二是围绕制度监督。以制度的贯彻执行作为监督标准,看在开展各项工作的过程中,是否落实了相应的制度,是否符合法律、程序规定,使廉政风险在执行制度中得到化解,形成用制度分配权力、按制度运行权力、靠制度监督权力的工作机制。三是全局上下监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五项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等制度。坚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根据事项的性质进行公示、通报,做到权利和义务相一致、职能和服务相一致,实施集体监督。四是立足过程监督。将监督关口前移,置于权力运行之中,置于环保业务工作之中,真正实现权力运行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转变。采取定时、不定时的方法,强化阶段考核、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年终考核,将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把腐败行为杜绝于未发生阶段。五是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制度,拓展信息公开的形式和渠道,按要求将本单位职能任务、职权范围、行政审批事项等逐一上网公示,增强环保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公民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