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环保信息
第16期
龙陵县环境保护局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守住节日时间节点,抓早抓小,提前教育警示,确保干部职工坚守底线、廉洁过节。一是学习廉政精神,增强节日自律。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群发廉政短信、下发廉政通知,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县委相关要求,教育引导全体职工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远离违规宴请、收受红包礼金等不正之风,切实筑牢防腐思想防线。二是加强内部管理,抓实节日作风。机关各股室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干部职工上下班纪律、请销假制度、公车管理、公款吃喝等纪律作风的监督管理,做到对作风建设敢于抓、认真抓,把作风建设问题发现解决在日常中、细微处,促进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三是签订廉政承诺,约束节日行为。按照中央“六个严禁”要求,个人逐项对照梳理,结合岗位实际,列出清单、作出承诺。通过自拟廉洁过节承诺书,明确风险点位及防控事项,提高“讲政治、守规矩、讲廉洁、拒贪腐”主体主责意识,把“廉洁自律从政、清风正气过节”作为一种常态行为加以养成。四是强化监督问责,严肃节日纪律。在局机关公示栏张贴县纪委相关规定通知,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主动配合县纪委局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的方式,对节日期间值班在岗、公车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行为,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报:市环保局。
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纪委办,组织部,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第四纪工委,网管中心,专教办。
发:局各科室。 (共印10份)
编辑:唐洁 审稿:杨永明
邮箱:llxhbj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