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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工作
龙陵县统计局“四个强化”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与统计制度双落实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8日 15:15 浏览:[] 作者:熊丛甲 来源: 打印

龙陵县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强化统计法律法规制度落实,强化数据审核,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一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通过召开干部职工会议、“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和专题培训,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及相关统计制度的学习,进一步增强廉政文化的说服力、吸引力、感染力和亲和力,使干部职工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启迪,使机关上下形成“风清气正”的廉政氛围。二是强化责任落实。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股室长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日常目标管理,切实加强惩防体系制度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日常统计制度落实结合起来,不断促进统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健康良性发展。三是强化制度落实。扎实运用好统计法律法规及相关统计制度,严格按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制作各环节执法文书,依法履行检查通知、现场检查行政处罚等各环节程序,认真开展企业数据核查工作,严把质量关、效率关、成效关。四是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强化统计部门和纪检监察、组织、巡视(巡察)、审计等部门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成果共享方面的工作协作,完善协作配合工作制度,推动龙陵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