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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工作
龙陵县统计局专题学习《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10日 15:17 浏览:[] 作者:匡从莲 来源: 打印

为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工作水平,不断增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造假的能力和意识,引导干部常学常新、知行合一,近日,龙陵县统计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监督意见》)。

会议要求,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把握发展趋势,挖掘潜力优势,努力提供更具针对性、更高质量的统计服务。要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严格依法依规统计,坚决杜绝统计造假,确保应统尽统,真实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全体干部职工要常态化学习《意见》《办法》《规定》和《监督意见》,深刻认识《意见》《办法》《规定》及《监督意见》的重大意义,吃透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自觉将思想和行为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严”的主基调,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坚定不移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切实维护好统计法治权威,为提高数据真实性筑牢法治防线。要树立法治意识。把加强统计法治建设作为统计部门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严格落实依法行政、依法治统各项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制度和标准,科学制定数据质量控制和评估办法。要压实工作责任。要严格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领导责任和主体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惩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分管领导和专业同志要承担起指导责任,对标对表,严格按照国家方法制度的要求,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要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