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云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切实提高普查登记数据质量。5月20日—21日,龙陵县经普办深入乡镇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事后质量抽查工作。
县经普办按照《方案》要求,对抽中的4个乡镇4个普查小区开展事后质量抽查工作。对抽中的普查小区内的单位填写《普查登记受访情况调查问卷》,并使用PAD现场填写数据检查表,个体户使用纸质表填报《个体经营户主要指标情况抽查表》,通过对抽中的普查小区内的所有单位和一个普查小区内的个体经营户采取“地毯式”的方式开展实地核查,核对该单位是否真实存在,对真实存在的单位,通过查阅证照、劳资、财务、统计台账等相关资料,核实该单位的资产总计,营业收入,本年费用支出,从业人员等关键指标。

通过对抽中的4个乡镇4个普查小区开展事后质量抽查,为研判我县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提供了真实可靠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