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19〕34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保政发〔2020〕3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3月10日,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龙政发〔2020〕5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成立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先超为组长,县人民政府、县统计局、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等,共21个相关单位的领导为成员的龙陵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统计局,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由王仙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匡从莲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
《通知》明确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龙陵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接任该职务的人员自行替补,并报领导小组备案,不再另行发文。此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要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各乡(镇)、各部门的沟通协调,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通知》的发出,标志着龙陵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正式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