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龙陵县审计局在审计中发现,部分部门、单位差旅费报销未严格按《龙陵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一是超标准报销。到县外出差两天及以上的,返回的当天未按返回地的标准报销伙食补助费。二是双重报销。出差期间发生的伙食费按发票报销后,还通过差旅费报销伙食补助费;外出开会、培训期间,食宿由主办单位支付的以及未发生市内交通费的,还通过差旅费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三是报销单据不规范。一同出差的人员各自申报出差,各自报销差旅费,且部分单据的报批手续不全;差旅费报销不及时,几个月甚至一年才报销一次。
对此,审计建议:一是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差旅费管理,严格出差审批,规范报销审核;二是相关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得以严格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