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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工作
县公安局“四强力”重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
发布日期:2018年07月05日 15:28 浏览:[] 作者:曾永芹 来源: 龙陵县审计局 打印

2017年下半年,龙陵县审计局依法对龙陵县公安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公安局采取“四项”强有力措施整改:一是落实责任,严肃纪律。对审计发现在资金管理使用中违反财经纪律的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处分决定,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二是全面清查,整改规范。聘请社会中介组织,对审计发现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方面存在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作全面清查,全面整改和规范;三是加强领导,充实人员。由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分管财务工作,调整充实财务会计人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执行审计决定逐一整改落实;四是完善制度,加强内控。采纳审计建议,完善了财务管理、物资采购和费用审批等内部控制制度。至2018年4月2日,县公安局对审计决定处理的8个问题已全部执行完毕,对审计报告要求自行纠正的问题在积极整改,对审计建议表示全部采纳。